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复核管理层对于预计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判断的依据;
3.获取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汇总表,分析和复核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计算,复核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否合理,结合账龄分析检查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4.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执行的核查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具有充分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不存在较大的回收风险。
问题5、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165.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64%,其中库存商品余额为0。请你公司结合采购模式、运输周期、经营模式、生产模式及生产周期、备货政策等,说明存货结构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将存货存放在客户仓库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你公司结合采购模式、运输周期、经营模式、生产模式及生产周期、备货政策等,说明存货结构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将存货存放在客户仓库情况。
2024年末、2025年3月末,公司的存货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存货全部来自混塔业务,公司混塔业务根据销售合同的要求进行自主设计,设计完成后按照设计及技术要求进行采购和生产。环片生产由公司租赁生产场地、采购模具并提供相应的生产设备,委外加工商提供材料及劳务,一个生产基地生产一套混塔约3-5天。混凝土环片由公司委托运输单位运输,运输一套混塔环片约8-10天/车;钢塔、内附件、预应力系统由我司通知供应商运输至甲方收货地点,运输一套钢塔约2-3天/车,运输一套内附件约8-10天/车,运输一套预应力系统约8-10天/车。
公司根据甲方供货要求生产混凝土环片、采购材料,为提高存货周转率,公司尽量降低整套混塔总成存货余额,公司存货结构合理。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24年末公司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64%,同行业可比公司近2年平均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6.38%。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有一定的差异。存货规模差异的主要原因为:(1)订单执行差异。截至2024年末,本公司主要产品的订单已交付完毕,下批订单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二季度,因此2024年末原材料、半成本、合同履约成本金额较低,仅为165.57万元;由于混塔塔架属于定制化商品,故交付后无库存商品。2025年一季度随着察北项目开展,合同履约成本大幅增加,截至一季度末存货增幅203.58%,达到502.63万元,存货规模及变动符合公司订单执行进度。同行业公司泰胜风能2023年报披露,仅陆上风电装备(含混塔)当年订单金额42.17亿元,当年完成37.80亿元,期末正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29.86亿元,期末公司总体存货余额17.78亿元(包括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及海上工程装备、其他),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天能重工2023年度塔筒等风电设备制造收入36.08亿元,未披露年末待执行订单金额,期末存货余额12.74亿元。(2)公司目前订单主要在我国北方地区,受冬季施工及春季播种影响,客户工程进度、收入分布具备较强的季节性,通常在4~11月之间施工,年末进入冬歇期存货规模较小符合目前公司发展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订单分布于全国及海上,全年生产、施工受季节影响有限,因此年末存货规模较大具备合理性。(3)同行业公司均系规模化生产和销售的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均在40亿元以上,产品除混塔外还包括其他设备类产品;本公司自2023年开始向新能源业务转型,2024年度业务仍处于发展期,客户数量、客户区域分布、收入规模、存货规模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偏小,因此存货占比、存货周转率等指标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具备合理性。
2024年末,公司存货中存在21.72万元的原材料,主要系应中电建黑龙江大兴安岭十八站项目客户要求,为减少倒运成本直接发往并存放于客户仓库,该部分存货仍属于公司资产确认在公司账面。除此之外,公司其余存货均未存放在客户仓库。
综上,公司2024年末存货余额及结构情况与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相配比,与同行业情况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除已说明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将存货存放在客户仓库情况。
二、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情况
1.取得公司存货明细表,分析存货构成情况并对存货变动原因进行分析;
2.了解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和原则,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核查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3.对存货进行了盘点、函证等程序;了解存货是否存在呆滞、毁损等情形,进而判断公司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取得同行业的存货跌价计提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执行的核查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年审会计师认为:存货余额结构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具有合理性,除原材料21.72万元因客户要求存放于客户仓库外,不存在将存货存放在客户仓库的情况。
问题6、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余额为6263.26万元,其中当期购置固定资产金额为6065.79万元,在建工程转入金额为591.82万元,当期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年报显示,2024年你公司采用自主建设和租赁改建模式建成了昌图、通辽、沈阳、张家口四个混塔环片生产基地。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当期购置固定资产的主要内容、金额及交易对手方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方。
(2)说明昌图、通辽、沈阳、张家口四个混塔环片生产基地包括的主要资产内容及金额、资产权属(自主建设/租赁)、详细地址、开工时间及建设周期、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3)年报显示,由于买方对机型进行优化调整并对机位点进行重新选择,所需混塔数量及型号均相应发生变化,你公司于2024年7月与天津风光无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并于当年完成产品交付。结合上述生产基地的建设情况及产能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短期内交付相关产品的产能及技术水平。
(4)结合主要产品的运输半径、在手订单的主要区域,说明上述生产基地是否仅供关联方天津风光无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是否存在固定资产闲置风险,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当期购置固定资产的主要内容、金额及交易对手方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方。
公司当期购置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说明昌图、通辽、沈阳、张家口四个混塔环片生产基地包括的主要资产内容及金额、资产权属(自主建设/租赁)、详细地址、开工时间及建设周期、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公司四个生产基地的情况如下:
■
注:此处产能按照生产周期为一整年预估,每个生产基地按生产准备、产能爬坡达到满产条件测算平均每天生产20-45片,按每套混塔75片计算测算,预估每年每个生产基地的年产能为100套。实际产能利用率受订单量、基地所在地区温度、气候等条件影响,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100%。
三、年报显示,由于买方对机型进行优化调整并对机位点进行重新选择,所需混塔数量及型号均相应发生变化,你公司于2024年7月与天津风光无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并于当年完成产品交付。结合上述生产基地的建设情况及产能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短期内交付相关产品的产能及技术水平。
公司根据交付任务需求在项目地周边300公里运输半径范围内选择建设生产基地。公司昌图、通辽、沈阳三个生产基地均用于《铁岭昌图润航500MW风电项目钢混塔采购合同》《铁岭昌图润荣500MW风电项目钢混塔采购合同》合计100套混塔产品生产。
前述项目合同初始订立时间为2023年4月,交付期截止日为2024年末,公司根据当时生产交付安排,于2023年7月租赁建设昌图生产基地。
由于昌图润航、昌图润荣对昌图风电项目的机型优化调整,并对机位点进行重新选择,项目所需钢混塔数量及型号相应发生变化,前述项目合同于2024年7月变更,交付期截止日为2024年末。由于项目生产期间有所压缩,为了确保生产交付,公司于2024年7月租赁并建设通辽生产基地。
2024年7、8月份,受暴雨、洪水等恶劣天气影响,公司生产进度延迟,为确保生产交付,公司于2024年9月租赁并建设沈阳生产基地。
2024年各生产基地生产两个项目环片套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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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实现了自主设计及认证,自主建设昌图、通辽、沈阳等3个生产基地6条生产线,自主组织及全程质量管控等,对原材料选择、质量标准、驻场监造、交付验收、仓储保管、技术交底等进行全过程管理。2024年5月开始首段环片浇筑,7月实现批量生产,11月100套塔架生产完成,12月100套混塔齐套交付完成。综上,公司具备短期内交付相关产品的产能及技术水平。
四、结合主要产品的运输半径、在手订单的主要区域,说明上述生产基地是否仅供关联方天津风光无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是否存在固定资产闲置风险,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三个生产基地与两个项目交付地点的运输距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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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从混塔环片的运输成本考量,300公里是经济且合理的运输半径。
上述生产基地的选择和建立,一方面是为确保完成2024年昌图润航项目、昌图润荣项目订单生产,更为重要的立足公司注册地,依托北部地区较好的风资源优势,辐射合理范围的东北、内蒙项目。目前,已中标的铁岭调兵山项目将在昌图和沈阳生产基地生产,后续在洽商的项目还将使用通辽生产基地。综上,上述生产基地设立,是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布局,并非仅供关联方使用。
受北部地区冬施困难影响,目前公司上述生产基地存在季节性固定资产闲置风险,公司会通过陆续新签订单的生产和交付,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调拨、重复使用。2024年末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充分。
五、请年审会计师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获取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清单,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关注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本期增加及减少情况,检查本年度增加工程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等原始凭证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检查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是否满足相应的条件、金额是否正确;
3.实地走访了公司的三个生产基地:古榆树生产基地、通辽生产基地和沈阳生产基地,了解基地情况、生产流程、资产情况等;
4.对公司的固定资产执行了盘点的审计程序;
5.结合对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重大的抵押、担保情况;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固定资产闲置风险,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充分。
问题7、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股权购置款余额为2,00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款项的形成原因、支付对象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方。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款项的形成原因、支付对象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方。
自2023年起,公司开始向新能源开发及风机混塔装备制造业务转型发展。2024年,除已达到规模化生产并实现收入的混塔业务外,公司也在积极采取包括股权预收购在内的多种业务开发模式加快新能源布局,以提前锁定优质项目,抢占市场先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为锁定优质项目,加快新能源开发项目的落地实施,尽快推进新能源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和展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合作方签订预收购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经双方签署协议并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北京和展能源有限公司向合作方支付首笔预付款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在协议签署之后按约定向合作方支付首笔预付款,支付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该协议价格为5,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10%,未达到披露标准。
二、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获取并核查股权购置协议,核查股权购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公司内部审批文件;
2.检查预付股权购置款的银行回单;
3.对支付对象的工商信息进行了查询,核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存在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问题8、年报显示,你公司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为8,428.40万元,同比增长106.03%。请你公司分别说明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专业服务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专业服务费形成原因及主要支付对象。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你公司分别说明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专业服务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专业服务费形成原因及主要支付对象。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度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337.61万元,主要是因新能源业务开展,使得职工薪酬增加及专业服务费增加。
2024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为3,592.52万元,较上年增长136.95%,增加2,076.35万元,原因是2024年集团职能人员、新能源及混塔业务管理职能等人员共计新增37人,入职地点主要集中在北京,人均薪酬较原铁岭地区高,导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增加较大。
2024年管理费用中专业服务费为1,823.92万元,较上年增长362.70%,增加1,429.72万元。主要包括:支付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支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费,支付康达律师事务所重大资产重组律师费,支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内控费,支付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评估费等。
二、请年审会计师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抽查与管理费用确认相关的资料,检查各项支出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有合法原始凭证支持,评价相关费用的真实性;
2.对费用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相关费用两期变动的合理性;
3.对折旧、摊销、职工薪酬与相关的资产、负债科目核对,检查其勾稽关系的合理性;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相关费用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估相关费用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执行的核查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年审会计师认为:管理费用增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列支与上市公司不相关费用的情况。
问题9、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投入金额812.67万元,主要系技术服务费,去年同期研发投入金额为0。请你公司:
(1)说明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具体项目、研发进度及安排、成果转化等事项,本期研发费用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当期研发费用金额是否与你公司披露的研发能力相匹配。
(2)补充说明研发费用的具体支付对象、交付内容、付款条件等情况,款项支付对象与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具体项目、研发进度及安排、成果转化等事项,本期研发费用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当期研发费用金额是否与你公司披露的研发能力相匹配。
2023年初创期,业务重心在市场验证,资源和资金主要用于基础团队建设和供应链搭建。2024年研发进入建设期,已经完成行业专利检索分析,确定产品的技术路线和产品规划,梳理完成产品流程和工艺,初步完成相关技术标准的条件下,研发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24年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如下:
■
当期研发费用金额与公司披露的研发能力相匹配。
二、补充说明研发费用的具体支付对象、交付内容、付款条件等情况,款项支付对象与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2024年度研发费用的发生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主要构成为参与研发活动的职工薪酬143.56万元以及外部机构提供的技术服务费532.73万元,主要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对象、交付内容、付款条件与关联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了解公司与研发费用核算相关的会计政策和归集、核算方法;
2.获取研发费用明细表,检查公司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的相关明细账户及凭证资料,以判断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是否准确;选取样本对研发费用明细项目进行抽查,将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折旧等费用与相关科目进行核对;
3.获取研发费用归集及分配表,核查归集和分配过程是否合理、准确;
4.执行截止性测试,判断是否存在跨期的研发费用。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执行的核查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本期研发费用增加原因合理,与公司披露的研发能力相匹配;与研发费用的具体支付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问题10、2024年7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二级控股子公司河南九展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开发项目被纳入第二批实施范围,项目总规模共计32.32MW,其中风电规模31.25MW、光伏规模1.07MW,该项目预计将于2025年年末实现并网发电。2024年7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与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钢混塔架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0,920万元(税前),争取2024年末前实现首批交付,2025年上半年完成全部交付。请你公司说明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展,是否较前次披露已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期公告内容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
[回复]
一、河南九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开发项目按计划开展,已完成核准、环评和接入批复等前期支持文件办理,正在办理土地报批,计划下半年土地批复后开工建设,预计于2025年年内并网发电。项目较前次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前期公告内容不存在误导性陈述。
二、张家口察北区《钢混塔架采购合同》,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完成张家口市怀来县生产基地建设和模具设计生产,具备生产条件。2025年1月收到客户10%预付款1,092万元,并于2025年3月1日开始正式生产,2025年上半年计划交付28%,2025年10月底之前完成全部交付。较原计划延期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风电主机由7.15-216箱变上置机型变更7.15-216箱变内置塔筒机型,钢混塔架设计需要相应做调整,目前设计变更已完成。采购合同较前次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前期公告内容不存在误导性陈述。
问题11、年报显示,2024年12月27日,你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出售,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请梳理截至目前,你公司与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项、对外担保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的对外财务资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截至目前,你公司与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项、对外担保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的对外财务资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京公司无往来款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财京公司的子公司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有3,990万元的担保,重组后,财京公司现在大股东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该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2025年3月29日,财京公用事业公司已经将该笔借款本息予以归还,担保已经结束;另财京公司2022年12月12日对财京公用事业公司3年期7,9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2024年12月27日,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财京公司和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项担保不再属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与财京公司无往来款项、无担保;无对外财务资助,所以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的财务资助。
二、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1.取得公司借款的明细,检查了借款合同、银行回单,获取企业信用报告,关注有无未披露的抵押、担保等事项;
2.查阅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了解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3.查阅与关联方签署的合同、协议等,了解对外担保的金额、起始日期、是否已经履行结束;
4.查阅被担保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等资料。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执行的核查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的对外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ST和展 公告编号:2025-020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5年4月25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25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和展”变更为“和展能源”,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809”,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及停复牌安排
1.证券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证券简称:由“*ST和展”变更为“和展能源”;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0809”;
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25日;
6.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5年4月25日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4月29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定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933,425.27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73,554,342.48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20,944,218.56元。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4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提交的《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5年4月25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和展”变更为“和展能源”,证券代码仍为“00080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上接3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