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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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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8版)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公告编号:2025-016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三、本次会计变更的审议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5-01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据上表所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商誉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主要原因为:

1、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原因:

2016年12月21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ZYNP Group(USA)lnc.收购IncodelHolding LLC100%股权,该次交易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了商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购IncodelHolding LLC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在未考虑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是53,734.71万元。

自商誉形成以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减值测试。以2024年12月31日为估值基准日,公司对上述商誉所在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由于美国关税政策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预计未来将该资产组相关产品的生产地逐步转移到泰国,由此产生的采购成本上升导致该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根据对相关子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评估,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022.25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因:

①2024年度,公司控股孙公司南京理研动力系统零部件有限公司处于小批量生产阶段,单位产品分摊固定成本较高,期末存货账面价值高于估计售价,进而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为负值,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②2024年度,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部分批次产品的售价较低,存货账面价值高于估计售价,进而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为负值,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计258.99万元。

2、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 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合计-33.78万元。

3、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4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298.6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3,381.37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每年末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1.55万元。

3、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为优化全产业链布局,近年来在收购控股股权时发生了多次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由此产生了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购买方将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商誉,并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对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进行测试时,用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确定其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划分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由于美国关税政策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预计未来将该资产组相关产品的生产地逐步转移到泰国,由此产生的采购成本上升导致该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对相关子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评估,基于审慎原则,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022.25万元。下面对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Incodel Holding LLC相关的资产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5,541.71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减少15,541.71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14,110.52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Incodel Holding LLC含商誉资产组估值报告》。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5-022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董事长薛德龙先生,总经理党增军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培先生,独立董事裴志军先生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为提升投资者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进入“业绩说明会提问预征集”界面(http://irm.cninfo.com.cn/interview/collect/questionCollect),输入公司股票代码后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5-023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郑州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郑州分公司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设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三)注册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6层2607号;

(四)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公司本次在郑州设立分公司,旨在依托郑州区位优势和人才优势,引进技术、管理人才,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拟设立的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与公司合并核算,不会增加公司经营风险,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成立分公司事宜符合公司战略布局,能够促进内部资源整合、提升管理效能。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进一步规范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继续强化管理力度,对异地分公司实施有效管控。

本次分公司设立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郑州分公司的设立登记的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5-013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议案》,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财务投资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

2、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其中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

3、投资品种

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理财产品。

证券投资: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在本次授权额度内,公司应优先选择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6、与受托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本次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收益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2)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证券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制度要求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性文件,对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具体风险控制和监督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部对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证券和资金发生变动当日应当出具台账,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具体事宜,并及时将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信息报送公司证券部门及相关部门;公司证券部门对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运作情况进行监控,并负责相关证券投资事宜的信息披露;公司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投资资金的监管;公司内审部门每半年对公司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资金风险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投资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较高,风险适度的产品。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适度的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是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情形下做出的,有利于丰富投资渠道,提高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影响;公司已经建立健全《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最近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合计余额为13,385.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30%,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3.85%。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5-018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5-020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熊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熊晓华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熊晓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熊晓华,男,汉族,1981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一级人力资源师,200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副CHRO,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长、组织部部长、工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熊晓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