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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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2: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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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7”,投票简称为“兴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麻斌怀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4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2025年度的经营方针策略,同时考虑到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制定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客观、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批准流程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会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由于外销业务占比较高,汇率的波动会给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业 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2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2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67,400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6196号),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监事范百先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1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并相应修订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监事范百先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1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贵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62,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6,2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3.96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5,766.0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5.3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490.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9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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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与兴业银行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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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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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530.34万元,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贵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62,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6,200.00万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90.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9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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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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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金额包含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专户资金划转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时,若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公司将一并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2:该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设备投资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合理节约项目支出。
2、因行业技术进步,部分设备的性能和产能提升,实际采购的设备数量较项目立项时的预算数量下降。同时,在本次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工艺技术及自动化设计能力,通过自研方式替换了购置,减少了设备采购支出的费用,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
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530.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专户余额为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五、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预计将来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研发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538,566.57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1,337,620.8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133,762.09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转留存收益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7,859,666.73元,减去公司上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88,963,245.09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459,100,280.42元。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7,777,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约89,333,217.9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司预计派发现金股利约89,333,217.90元人民币(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金额为89,788,662.31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2024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79,121,880.21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78.38%。
三、近三年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近三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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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立足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240,000,000.00元、0元,占当年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49 %、0%,均低于50%。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标的为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信托产品、基金、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包括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含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含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标的为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信托产品、基金、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包括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四)授权有效期
本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资金,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含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瑞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以上授信与担保事宜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中兴瑞”)
1、成立时间:2006年3月31日
2、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桥东路南五街69号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忠良
5、注册资本:9210.2621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研发、加工、生产、销售:电子制品、模具、塑胶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莞中兴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莞中兴瑞总资产36,447.33万元,净资产23,078.19万元,2024年东莞中兴瑞营业收入41,811.78万 元,净利润3,918.19万元。
(二)宁波中瑞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瑞”)
1、成立时间:2006年12月6日
2、住所:慈溪市周巷镇天元村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张忠良
5、注册资本: 195万美元
6、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配件、塑料制品、五金配件、精密五金冲压模具、精密注塑成型模具制造;集成电路引线框架设计、制造;其他精密模具设计、制造及技术服务;电镀加工。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中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中瑞总资产4,318.77万元,净资产为3,489.09万元。2024年宁波中瑞营业收入为4,190.78万元,净利润为344.46万元。
(三)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兴联”)
1、成立时间:2004年4月9日
2、住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鸿禧路69号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忠良
5、注册资本:10321.034302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研发加工、制造、销售电子调谐器、高频接插件等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精密电子连接器及组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智能式低压电器及其零组件、金属冲压零件、塑胶成型零件、模具及其零组件,并提供相关技术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中兴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苏州中兴联总资产为25,386.62万元,净资产18,154.78万元,2024年,苏州中兴联营业收入25,105.05万元,净利润2,597.87万元。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会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在融资过程中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而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