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9版)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川仪股份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申请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金额和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控股子公司2025年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该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40,479.24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39%,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96%,未有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未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初结存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781,944,528.11元。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2,221,148.82元、吸收合并子公司调减可供分配利润23,486,442.82元、实施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154,010,025.00元、依法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446,806.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353,222,402.51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13,246,484股,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拟注销的45,000股后的股份数量为513,201,484股(2025年4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45,0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等股份实施注销),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1,130,408.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54,010,025.00元)总额295,140,433.10元,占本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762,221,148.82元)的38.72%,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78,051,518.24元)的37.93%。本次分配后,结余未分配利润2,212,091,994.41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现场会议出席会议所需资料: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股东可持上述资料至公司登记地点办理登记,也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21。
(三)联系人:王琢、郎莉莎 电话:023-67033458,传真:023-67032746,电子邮箱:boardoffice@cqcy.com。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川仪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川仪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