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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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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66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关联董事易伟华、张春姣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以上投资决策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通过。

公司关联董事易伟华先生、张春姣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向共先生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体系较为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基本能够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立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以上投资决策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2,876,045.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除回购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223,477,23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179,900股,以222,297,333股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1,114,866.65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对全体股东长期稳定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公司未来发展状况以及对全体股东长期稳定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公司已经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1-12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 43,392,562.04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二、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1、应收票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按承兑人划分不同组合,并根据不同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24年度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485,685.65元。

2、应收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858,808.80元。

3、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按款项性质划分不同组合,并根据不同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24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592,269.65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商誉减值

1、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0,736,807.11元。

2、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5)第040009号),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应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344.70万元,与公司收购时形成的对应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相关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3,955,371.51元。

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东莞市兴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5)第040008号),东莞市兴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应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816.67万元,与公司收购时形成的对应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东莞市兴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相关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5,763,619.32元。

三、坏账核销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情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处理。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本次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合计6,455,578.14元,前期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核销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相关款项历史上多次催收无果、或采取司法诉讼程序后仍一直无法收回,公司认为该款项基本无法收回,故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但公司对上述应收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做到账销案存。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计提资产减值

本次计提(含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4,339.26万元,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543.2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8.96%。本次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坏账核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坏账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由于上述核销的坏账前期均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方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的注册资本、修订《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3年6月26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2024年8月20日至今,公司因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份65,000股,2024年8月27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222,797,333股增加至222,862,333股,注册资本由222,797,333元增加至222,862,333元。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5日及2025年3月6日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合计96,200股,公司股本总数由222,862,333股减少至222,766,133股,注册资本由222,862,333元减少至222,766,133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2025年3月8日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68、2025-009)。

3.股权激励自主行权

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期为2024年6月29日-2025年6月28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4年6月29日至2025年4月23日,激励对象累计行权711,100股,公司股本总数由222,766,133股增加至223,477,233股,注册资本由222,766,133元增加至223,477,23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股本变动,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2,797,333元增加至223,477,233元,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报表各项目的影响

(一)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三)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