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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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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1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9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5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情况

根据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确认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0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斌,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5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银雪姣,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复核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可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需求,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汇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0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8)。

3、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中华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5、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未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设定的触发值,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达到归属条件的27.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的原因、数量事宜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6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8,464,655.1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524,545.1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2,940,109.95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464,655.12元,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8,464,655.1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7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亚先生、吴常念女士、蒋世杰先生、李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中华先生、冯开明先生、杨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杨建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颜文生先生、刘冬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亚简历

张亚: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亚先生未直接持股,与周文梅女士通过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0.79%股份,两人为一致行动人,系配偶关系,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张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2、吴常念简历

吴常念: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四川大学化工专业。1998年12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公司,担任微波项目经理;2001年6月至2011年3月任成都泰格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4月至2016年6月任成都星云微波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证券部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常念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3、蒋世杰简历

蒋世杰,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真空电子技术专业毕业。1999年3月-2000年9月就职于国营国光电子管总厂,担任副厂长;2000年10月-2007年2月就职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3月-2018年4月就职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5月-2024年1月,就职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蒋世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4、李泞简历

李泞:男,1982 年出生,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专业博士研究生。2005年7月至2007年1月曾任国光电气真空技术研究所技术员,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国光电气真空技术研究所副所长,2008年1月至2022年1月任国光电气真空技术研究所所长、真空测控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4年9月任国光电气董事会秘书;2022年4月至2024年1月任国光电气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国光电气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国光电气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李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中华简历

李中华,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科硕士和军事指挥学硕士。1983年-1989年,在空军飞行学院和作战部队先后担任飞行员、飞行中队长;1989年-2005年,在空军试飞团和俄罗斯国家试飞院先后担任试飞员、大队长、参谋长和飞行教官;2005年-2009年,在空军装备部科订部和成空装备部担任副部长;2009-2017年,在空军司令部军训部和空军指挥学院训练部担任副部长;2018年8月至2022年12月,在四川滕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李中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冯开明简历

冯开明,男,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学士学位。1977年1月-1981年12月,在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担任助理研究员;1982年1月-2018年1月,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先后担任研究员/博导/副总工程师;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冯开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杨建强简历

杨建强,男,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注册会计师。1992年6月-1997年6月在四川辉煌集团任会计、财务助理;1997年7月-1998年12月在四川会计事务所任审计助理;1999年1月-2009年在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助理、经理;2010年1月-2019年9月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19年10月-2024年2月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24年3月至今在成都达远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3年12月-2019年10月任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上海德必文化创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建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颜文生简历

颜文生,男,196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毕业。1989年至今,历任成都国光电气定额员、调度员,生产处调度员、生产处处长、微波器件分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国光电气监事。

颜文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冬梅简历

刘冬梅,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历,1995 年至今,历任国光电气二车间技术员、二车间副主任、二车间主任;2020 年6 月至今,就职于国光电气并担任监事。

刘冬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