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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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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4版)

为控制信托产品风险,公司委托华鑫信托开展的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及财产权信托业务的购买方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华鑫信托为公司及公司的附属企业办理信托业务及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华鑫信托所提供的信托服务,支持所属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项目执行,降低金融交易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效率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王燕云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公司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可以降低金融交易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一致同意《关于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对公司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事项进行了审核,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与华鑫信托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金融交易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华鑫信托为公司及公司的附属企业办理信托业务及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华鑫信托所提供的信托服务,支持所属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项目执行,降低金融交易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效率最大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渠道产品及服务协议》,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降低金融交易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或“天职国际”)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8年12月,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总部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收费总额3.19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天职国际在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今,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苏菊荣,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晨曦,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居忠,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1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3万元。预计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11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3万元,如审计范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我们对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各项工作表现表示认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较好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充分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的审计机构,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及内部控制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机构独立性和人员独立性,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独立核查,并就其核查的情况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提了职业风险基金,同时购买了职业保险,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影响其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的情形。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审计费用11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3万元),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074.89万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6,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6.44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分红总额3,966.44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4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大股东干预、套现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自身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