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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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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3版)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7,154,701.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3,495,991.1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5,147,772.1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35,738,035.8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55,147,772.13元。

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不断提高市场形象,确保股东有持续稳定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94,901,987.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14,513,606.2元、653,764,002.09元,其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9.73%、8.53%,均低于50%。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33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5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除董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10万元(税前)。本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岗位绩效评定结果来确定薪酬,薪酬由工资、奖金和津贴构成;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周崇远(已离任)、孟庆一、外部监事叶文达(已离任)、彭雪妮,2024年度均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经核算,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性发展,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发放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其工资、奖金和津贴构成,具体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岗位绩效评定结果来确定;未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薪酬由其工资、奖金和津贴构成,具体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岗位绩效评定结果来确定;未担任实际工作的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薪酬由其工资、奖金和津贴构成,具体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岗位绩效评定结果来确定。

(四)其他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39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办公用房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公司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榔梨街道东四路南段128号国科集成电路产业园9#栋1楼局部、2楼、3楼、4楼、5楼、18楼1801局部、1802局部、19楼、20楼、21楼、22楼、23楼、24楼房屋作为公司研发、办公场地,租赁总面积为不超过14,148.57平方米,租赁期三年,租赁期内房屋租赁费用合计为不超过2,129.08万元。

2、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平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向平回避表决。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信息

名称: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26日

经营期限:2007年04月26日至2057年04月25日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

法定代表人:向平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661657341P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向平先生持有国科控股的100%股权。

2、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国科控股的资产总额为129,271.48万元,负债总额为125,697.41万元,净资产为3,574.0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973.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平先生持股100%的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公司。

4、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榔梨街道东四路南段128号国科集成电路产业园9#栋1楼局部、2楼、3楼、4楼、5楼、18楼1801局部、1802局部、19楼、20楼、21楼、22楼、23楼、24楼。

房屋所有权人: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国科控股在本次租赁标的房屋产权设定了抵押,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租赁事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国科控股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租人(甲方):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榔梨街道东四路南段128号国科微集成电路产业园9#栋1楼局部、2楼、3楼、4楼、5楼、18楼1801局部、1802局部、19楼、20楼、21楼、22楼、23楼、24楼,租赁形式为部分出租,租赁建筑面积不超过14,148.57平方米(含公摊,毛坯房),房屋租赁用途为研发、办公场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其中每年享有1个月的免租期,共享有3个月的免租期。在该期间,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需承担除租金外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3、租金:

租赁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前两年每平方米含税月租金单价为人民币45元(含税,税率9%)。第三年每平方米含税月租金单价为46.8元。

本房屋租金缴纳实行“先交费,后使用”规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期支付租金为3个月含税月租金总额;首期租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此后每一期租金由乙方于上一个结算周期末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

4、租赁押金:

合同签署后5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押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910,056.95元。

5、物业管理与运营管理

甲方委托甲方聘请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对国科集成电路产业园9#栋楼宇统一进行物业管理,乙方对此同意接受并与甲方聘请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相关一系列管理合同或管理规约。乙方日后与甲方聘请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因上述合同或规约产生的争议与损失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乙方的损失。

6、装饰装修

在不影响房屋结构、楼宇整体规划以及不损害甲方与本房屋所属楼宇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在严格遵守本第八条约定的基础上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修方案需报甲方及楼宇物业管理方审核,按规定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经甲方、本房屋所属楼宇物业管理方、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并且装修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按照审批通过的装修改造方案进行装饰装修。乙方的装饰装修不得改变租赁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租赁房屋及相邻房屋的安全使用,不得影响外立面安全和美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协议尚未签署,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房屋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办公用房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原则执行,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国科控股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和办公用房的需要。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判断,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4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一、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37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多家合作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38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临时性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任一时点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临时性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任一时点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投资品种

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的理财产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临时性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任一时点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临时性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适时调整优化投资理财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临时性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4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2、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除上述拟审议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提案6.00和提案7.00的子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4、以上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然、叶展

电话:0731-88218891

传真:0731-88596393

邮编:410131

电子邮箱:ir@goke.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72”,投票简称为“国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公司)参加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