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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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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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年度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13: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并进行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状况、未来经营计划及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本年度已实施的注销回购股份等因素,拟对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44,697,701股,剔除公司回购账户31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87,694.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支持研发投入、市场拓展、团队建设、资本运作等。
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2票。
公司监事张欢、张姣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业务骨干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5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人,核心业务骨干员工不超过66人,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员工实际出资为准,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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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日发布了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8、19、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8、19、2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祖军、赵岚 、刘景达及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其关联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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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10:00-17:00
2.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nancalir@nancal.com)或传真方式(010-58741906)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晚于本次股东大会登
记时间。以该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58741905 传真:010-58741906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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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