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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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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说明: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及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公司2022年实施股份回购,其中,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14,196,134.77元,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813,790.07元。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2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23,119,0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964,873股后的122,154,1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83,202.32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4.98%。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同时考虑到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因此,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9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4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前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2日(星期四)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至05月2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greentech.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22日 (星期四) 14:00-15: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2日(星期四) 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慧春先生、独立董事胡洪营先生、独立董事车尔娸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陈安娜女士、公司财务总监谭婷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22日(星期四)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更好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 至05月21日(星期三)16: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reentech.com.cn,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进行提问。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业绩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16层1601内A1601

联系电话:+86-10-6439-9965

电子邮箱:ir@greentech.com.cn

会议联系人:刘雯雯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6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环境”)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上述涉及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算,公司2024年度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8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以上规定要求,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变更日期

根据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4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4月29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支付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含了后期置换的发行相关费用416.27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1,205.66万元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因募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金科中荷(唐山)水务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唐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因募投项目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公司就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水处理药剂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就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金科鑫荷(唐山)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唐山鑫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公司已于2024年5月办理完毕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1040160001194587)、上海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811339)的销户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异常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4年5月,公司注销了存放“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1040160001194587),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共计0.01元转入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账户(账户:35030188001154914)用于“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领域研发项目。

同时,公司注销了存放“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募集资金的上海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811339),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共计2,068.11元转入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账户(账户:35030188001154914)用于“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领域研发项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受园区新驻企业和新投运项目排污的影响,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进水水质发生变化,对项目产品纯度、品质以及经济性造成影响。原项目进水水质变化预计将随着南堡开发区污水二厂(以下简称“污水二厂”)的正式投运得到有效改善,故原项目实施进度需要与污水二厂投运进度协调。截至2022年底,污水二厂尚未完成建设,进水水质仍然无法满足项目设计要求。生产性试验结果显示,项目的进水水质对硫酸钙与硫酸钠生产的影响仍然存在,产品纯度难以保证,污水二厂完工时间具有不确定性。鉴于以上原因,公司经审慎评估,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变更为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药剂项目以及研发项目,将原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3,572.67万元全部用于上述三个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截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之日(2022年12月22日),“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6.35万元。

注2:包括置换前期投入研发费用1,205.66万元。

注3: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部分资金在审计完成后支付。

注4:本项目政府负责的管网配套工程于2024年9月完工,项目于2024年四季度末正式投入运行。目前项目处于运行初期,加之下游客户需求水量尚未达到公司预期,收益存在阶段性波动。

注5:目前与项目总包商进行结算中。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接1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