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6版)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期权简称“鸿合JLC1”)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32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61,272份。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6日。截至目前,132名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共计行权1,261,272股,公司总股本由235,378,640股变更为236,639,912股,注册资本由235,378,640元变更为236,639,91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Newline Interactive, Inc.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Newline Interactive, Inc.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有效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享有的核心资产权益,推进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100%控制的合伙企业鸿途(香港)合伙企业(Hitevision (Hong Kong) Tech Company)(以下简称“鸿途香港”或“受让方”)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董事Kejian Wang(王克俭)、Jon Christian Bradford以及Newline Interactive Holdings, LLC(以上简称“转让方”)共同持有的Newline Interactive, Inc.(以下简称“美国新线”或“新线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5%的股权,支付现金对价不超过4,125万美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美国新线的股权比例由75%变更至100%,美国新线变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鸿途香港已经根据《新线互动股份有限公司(NEWLINE INTERACTIVE, INC.)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了第一期转让价款825万美元;同时公司获得了由深圳市商务局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市发改委回复的同意予以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新线互动股份有限公司(NEWLINE INTERACTIVE, INC.)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2024年至2027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受让方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对美国新线进行审计,且在审计中美国新线应执行与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不迟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21日内,核实美国新线在2024年至2027年间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与净利润承诺指标之间差异情况,以及截至各年度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截至各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指标之间差异情况,以分别确定第二期至第五期转让价款的金额。

转让方承诺,美国新线于2024年、2025年、2026年及2027年四个连续会计年度(“业绩承诺期间”)完成如下净利润承诺指标:

单位:万美元

其中,对于第二期转让价款的金额调整,如果美国新线2024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2024年净利润承诺指标,受让方向转让方合计支付的第二期转让价款应当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二期转让价款=2024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2024年净利润承诺指标×第二期初始转让价款。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Newline Interactive, Inc.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美国新线2024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净利润的孰低值(剔除超额业绩奖励影响)金额为3,258.39万美元。2024年度净利润承诺指标为不低于2,750.00万美元,美国新线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Newline Interactive, Inc.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4、上述议案8、议案9和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涉及的追溯调整影响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调整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五、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实际控制人XING XIUQING先生,董事长孙晓蔷女士,董事、总经理冷宏俊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亮先生,财务总监谢芳女士,独立董事马哲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5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