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8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监事会已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9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642,401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09.2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676,795.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323,113.51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9)010631-2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0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960,526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913,170.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52,086,733.70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21)01099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978,534,181.3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969,717,867.56元,本年度使用8,816,313.78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370,280.40元,支出银行手续费1,240.18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27,814,522.48元,累计支出银行手续费23,610.7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9,897,784.16元。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32,662,188.8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207,297,087.13元,本年度使用525,365,101.67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14,489,177.05元,支出银行手续费553.88元,收到退回银行手续费2,417.61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122,987,022.04元,支出银行手续费13,161.77元。以前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580,000,000.00元,已全部归还,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700,000,000.00元,已归还40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39,523,614.9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
(1)2019年11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63155875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专项账户为010100010300002317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91090078801900001440。
(2)2019年12月,公司与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8110701013101776174。
(3)2020年1月,公司分别与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微电子”)、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为1122010104006901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8110701012901773616。
(4)2020年2月,公司分别与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支行专项账户为110015600036813700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63166454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专项账户为110921892710901。
2.2021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
(1)2021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专项账户为110905991910888。
(2)2021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专项账户为63361415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专项账户为811070101260217129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营业部专项账户为1122010104007179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专项账户为11092189271050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专项账户为811070101380217130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专项账户为10276000001112751,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专项账户为11001560004387620000。
(3)2021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专项账户为91090078801100002358。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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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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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84,867,554.45元,其中高端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投入229,857,609.18元,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已投入55,009,945.27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284,867,554.4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9)010679号专项审核报告。2020年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23日前置换完毕。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05,323,466.50元,其中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四期)已投入38,878,297.90元,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已投入464,504,668.60元,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三期)已投入1,940,5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505,323,466.5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21)011090号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22日前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7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5月31日,已全部归还。
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0月18日,已全部归还。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0月13日,已全部归还。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内补充流动资金98,000万元,截至2024年10月8日,已全部归还。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补充流动资金130,000万元。
(四)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22年6月30日,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已将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的账户注销,账户剩余金额(含利息收入)共4,098.87元,扣除手续费后结余4,094.37元已转入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公告格式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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