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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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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2版)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至5月1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s@hitg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等事项,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3:00-14: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以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方面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JIN LI(李进)先生、独立董事余海宗先生、首席财务官刘红哿女士、董事会秘书耿世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至5月1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s@hitg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8-85197385

邮箱:investors@hitg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5-007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晨晖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多方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严格执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了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考核标准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具体信息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5年度监事薪酬制定方案如下: 1、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2、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3、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5-008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5,778,071.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400,68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38,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966,47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多方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严格执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5-010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29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于2020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0.52元的价格公开发行40,6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4,753,600.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88,742,433.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11,166.1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4月8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11-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4,218,654.74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260,386,147.55元,2024年使用人民币43,832,507.1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0,166,566.54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73,435,620.14元,2024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14,938,434.9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0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6月,为方便统一管理,公司和中金公司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户销户,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签订2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专户(账号:1001300000881768)的资金余额已清零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签署的对应此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计人民币500,000,000.00元。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832,507.19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90,473,069.31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成都先导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成都先导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指拟用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