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北京指上缤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10层1005
2、法定代表: 闫飞
3、注册资本: 286.3152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34,998,356.29元,负债总额1,500,519.87元,净资产33,497,836.42元,资产负债率4.29%;2024年度营业收入8,319,925.79元,净利润-2,388,940.84元(未经审计)。
(2)杭州奥义电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业路27号8楼802室
2、法定代表:荆宇航
3、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服务:体育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游戏软件、电子商务技术;承接: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凭资质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销售:电子产品、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2,271,733.13元,负债总额136,753.34元,净资产2,134,979.79元,资产负债率6.02%;2024年度营业收入2,861,396.41元,净利润1,015,981.62元(未经审计)。
(3)杭州勺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1幢15层
2、法定代表:柴学梁
3、注册资本:2070.0068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监事,谨慎起见视作关联方。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1,608,987.37元,负债总额4,665,987.35元,净资产-3,056,999.98元,资产负债率290.00%;2024年度营业收入1,417,013.5元,净利润-2,131,136.59元(未经审计)。
(4)杭州润通凯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1幢801室
2、法定代表:王乐军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网络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平先生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合计持有其75%股份,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22,319,977.71元,负债总额359,308.65元,净资产21,960,669.06元,资产负债率1.61%;2024年度营业收入4,385,297.27元,净利润-1,364,754.25元(未经审计)。
(5)杭州摩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金城路39号紫橙国际创新中心3号楼5楼502室;
2、法定代表:朱健瑞
3、注册资本:198.9028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文具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针纺织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美发饰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芳女士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48,751,741.01元,负债总额13,928,885.5元,净资产34,822,855.51元,资产负债率28.57%;2024年度营业收入71,909,758.10元,净利润13,648,931.33元(未经审计)。
(6)杭州蚁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业路27号9楼901室
2、法定代表:王乐军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消防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平先生持有其75%股份,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4,927,091.26元,负债总额11,033,033.98元,净资产-6,105,942.72元,资产负债率223.93%;2024年度营业收入6,573,989.09元,净利润-6,267,075.35元(未经审计)。
(7)杭州智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潮韵社区保亿绿城·奥邸国际1幢4103
2、法定代表:杨迪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体育竞赛组织;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动漫游戏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平先生担任其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6,512,757.06元,负债总额5,080,245.37元,净资产1,432,511.69元,资产负债率78.00%;2024年度营业收入15,806,822.01元,净利润-1,595,909.48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服务,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第三方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 至05月13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ianhun@dianhun.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10:00-11: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胡建平先生
独立董事:卢小雁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济亮先生
财务总监:伍晓君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 至05月13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ianhun@dianhun.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56683882
邮箱:dianhun@dianhu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告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俞乐平、卢小雁、李健回避了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2、审议通过《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前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综合授信有效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在融资额度内负责办理融资的具体事宜,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胡建平、陈芳、胡玉彪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同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1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审议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胡建平、陈芳、胡玉彪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审议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历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19、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500股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S≥80分或者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P≥90%,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7,150股予以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S≥80分或者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P≥90%,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回购注销516,650股限制性股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5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6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5%。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2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4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告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清源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基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审议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1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500股予以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S≥80分或者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P≥90%,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7,150股予以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S≥80分或者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P≥90%,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516,650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前述516,6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5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78,938.2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1,447,692.13元。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2)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二、公司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430,160.31元(含税),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4.54%。鉴于公司2024年累计已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较高,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与持续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为适当简化分红程序,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尚需结合公司当期业绩等情况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上接88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