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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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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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18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娟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超过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媛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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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公司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另行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表示认可,认为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1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6,169,202.8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7,321,464.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432,334,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820,26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48,316,426.97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983,682.5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8,300,109.4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4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48,316,426.9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25%。
2、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826,700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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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为更好的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稳步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2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延续及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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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综合考虑公司及各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现状,现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作出如下预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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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钟丽娟
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同时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一)、(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承租办公场所,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延续及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3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2024 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其他应收款减值、存货减值、无形资产减值、开发支出减值共计2,475.61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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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损失以“-”号填列(下同)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本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公司采用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4年度采用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为32.80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4年度采用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的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为-16.4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公司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公司2024年度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原则,计提存货减值损失-270.35万元,其中原材料减值损失-49.59万元,自制半成品减值损失-37.23万元,库存商品减值损失-183.53万元。
2、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聘请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经评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560.51万元,开发支出减值损失-661.0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75.6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5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以下分红条件及上限的前提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在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现金流充裕,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上接102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