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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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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1版)

3、授权委托:个人股东授权委托,由委托代理人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单位股东授权委托的,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上述相应证件资料原件在下述时间、地址办理登记:

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其他方式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证件资料原件邮寄或电子版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晓凤

电话:010-8886207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 邮编:100093

邮箱:dongshiban@grandsunergytech.com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需要出示会议登记中所述的相应证件资料的原件。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0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定期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各位独立董事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独立董事林爱梅、沈鸿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0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5票。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1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监事会定期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振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能够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