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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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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科曙光

股票代码:60301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中科算源基于自身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股份变动计划(详见公司公告:2025-00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中科算源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1、上市后,中科算源持有中科曙光22.85%股份,于2022/9/13-2022/9/21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少29,280,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公司公告:2022-041)。

2、2025年1月10日,中科曙光披露股份变动计划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25-001),中科算源为自身发展需要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少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股股份,即不超过29,264,075股。2025/4/16-2025/4/18期间中科算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少5,887,200股,持股比例由16.36%变为15.96%(详见公司公告:2025-03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科算源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科算源持有中科曙光233,501,0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6%。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科算源还持有中科曙光219,480,481股股份,占中科曙光总股本的1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中科算源目前持有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科算源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中科曙光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新宇

日期:2025年4月25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新宇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5-031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崔梓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崔梓杰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崔梓杰先生简历

崔梓杰,男,中国国籍,汉族,出生于1984年,本科学历。2015年8月加入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绩效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等相关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崔梓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5-032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算源”)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变动计划(详见公司公告:2025-001)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科算源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5.96%变为15.00%,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4月25日,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曙光”)收到股东中科算源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

1、本公告表格中数据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变动计划(详见公司公告:2025-001)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科算源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5.96%变为15.00%,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