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版)
此外,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集团控制的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规定,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构成关联方,认定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十七)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24N9DA9P
(3)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5日
(4)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66号兖矿信达大厦A1208
(5)法定代表人:闫宇暾
(6)注册资本:2756.3519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1,625.45万元,净资产为744.13万元;2024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7,081.89万元,净利润为-3,892.3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十八)珠海市睿晶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市睿晶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2U5NXP
(3)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9日
(4)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大学路101号3栋302
(5)法定代表人:HU BIN
(6)注册资本:257.7778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市睿晶聚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2,260.35万元,净资产为1,780.74万元;2024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817.68万元,净利润为-472.12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珠海市睿晶聚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珠海市睿晶聚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以及其他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共享资源、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在配合公司主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及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可能发生的业务上限金额进行的预计,市场因素导致实际双方交易发生额与原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以上行为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大九天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华大九天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2:3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9.00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6.00、7.00、9.00、10.00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5日下午16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ir@empyrean.com.cn),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应向大会签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雪丽
2、联系电话:010-84776988
3、联系邮件:ir@empyrean.com.cn
4、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69
2、投票简称:九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董事张尼先生、阳元江先生、张帅先生、刘方园女士及孙小莉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杨晓东先生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2024年全面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并着眼于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及经营环境等因素,结合2025年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伟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伟平、郑波、张尼、阳元江、张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伟平、郑波、张尼、阳元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计划、投资规划和资金安排后,董事会制定了《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