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权、职责,规范总裁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总裁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总裁工作细则》。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确保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印章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印章管理制度》。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健全内部控制,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地规避和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规范运作,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参与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风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风险管理制度》。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14:0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5-026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办公楼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3)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8、9、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6、7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2025年5月26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成英

联系电话:028-68618226

传真:028-6861822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箱:jszq@jinshigp.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按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否。

5、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口 是 □否。

6、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万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受托表决的持股数量: 万股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51

2、投票简称:金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5-029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波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杜泽平先生、江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关于金时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说明无异议,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