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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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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0版)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5-016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5年4月28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甬通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会议出席对象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在2025年5月20日之前书面回复公司,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内容为股东名称、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托人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张诚儿

(二)联系电话:(0574)87659140

(三)联系传真:(0574)87355051

(四)联系地址:宁波市北岸财富中心1幢 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邮编:315020

(六)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5-013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2011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成为普通特殊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共有合伙人241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9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健所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0.99亿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8.40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0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7.20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十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煜,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扬,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十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经公开竞争性谈判,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中标价为人民币81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较上一年度实际费用下降9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不突破上年标准,如审计范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天健所具有相关职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2024年,天健所在对公司开展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 2025-014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按类别预计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军先生和傅维钦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前期合作、关联交易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按市场化定价,充分体现了公允性,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并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降低采购及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会议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上表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系向关联人提供煤炭海上运输服务,下同。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大榭开发区南岗商住4﹟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周建忠

注册资本:13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64503935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燃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总资产92.76亿元,净资产25.37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81.66亿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浙能舟山煤电厂区内

法定代表人:周建忠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579334180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炭配煤加工,电力燃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总资产2.99亿元,净资产0.41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9.3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名称:浙能国际能源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注册资本:4,706.84万美元

商业登记证号码:2867076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能国际能源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14.74亿元(货币单位:人民币,下同),净资产4.30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2.1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6号浙能源力科创中心A楼2层(201-226)、A楼3层(301-333)、A楼4层(408-409)、B楼2层(227-237)

法定代表人:施云峰

注册资本:353,15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866688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98.35亿元,净资产50.88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27亿元,净利润3.6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海洋产业集聚区大成四路86号B区1号仓库402-5室

法定代表人:杨选忠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E0C3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保税油经营;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肥料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线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船舶港口服务;船舶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总资产2.35亿元,净资产0.70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33亿元,净利润188.8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富兴”)为浙能富兴的全资子公司;浙能国际能源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贸易(香港)”)为浙能富兴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为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油燃料油公司”)为浙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的规定,浙能富兴、舟山富兴、能源贸易(香港)、浙能财务公司和浙石油燃料油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与浙能富兴、舟山富兴分别签订了《煤炭运输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并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签订其他运输合同。

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为浙能富兴、舟山富兴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煤炭运输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90,000万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双方遵循长期以来达成的一般商业交易的条件为交易的定价、计量原则。根据不同航线结合即期市场价格确定每条航线的价格。

(二)公司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29日与浙能财务公司签订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浙能财务公司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将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其核准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票据业务、担保业务、结算服务、财务顾问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账户上存款安排如下:

2023年5月-2023年12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

2024年1月-2024年12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

2025年1月-2025年12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

2、浙能财务公司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安排如下:

2023年5月-2023年12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

2024年1月-2024年12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

2025年1月-2025年12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

根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2024年度执行情况并结合协议内容,2025年度预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开立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浙能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贷款服务的授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时,存款利率参照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浙能财务公司贷款时,贷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定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又称贷款市场基础利率)执行。

(三)公司拟与浙石油燃料油公司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签订燃润料等物资采购合同,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不超过56,000万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

1、燃料油:

(1)船用180CST燃料油结算方式为按卓创资讯船供油网180CST燃料油基准价结算。在东北、华北地区(包括秦皇岛、天津、黄骅、曹妃甸、京唐港等地,以下简称东北、华北地区)、华东(原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嘉兴、镇海、北仑、象山港、舟山、老塘山、六横等地,以下简称华东地区)和华南(原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湛江、深圳等地,以下简称华南地区)加油,180CST燃料油基准价定义为:按加油当天提供的“中国内贸船燃供船成交估价”180CST燃料油平均价下浮一定比例确定,以需方实际加油时间为准。其中东北、华北地区180CST燃料油平均价,最低价取自华北、东北市场最低价中的低值,最高价取自华北、东北市场最高价中的高值。

(2)船用燃料油(轻质燃料油)结算方式为按照卓创资讯船供油网船用燃料油(轻质燃料油)基准价结算。在东北、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加油,船用燃料油(轻质燃料油)基准价定义为:在东北、华北地区加油,基准价按加油当天卓创资讯船供油网提供的长三角0#柴油自提平均价下浮一定比例确定,以需方实际加油时间为准;在华东地区加油,按当天卓创资讯船供油网提供的华东地区“中国内贸船燃供船成交估价”提供的0#柴油平均价下浮一定比例确定,以需方实际加油时间为准;在华南地区加油,按供方实际采购价结算,以需方实际加油时间为准。

(3)当供方实际采购价下浮比例与上述约定基准下浮比例发生偏差时,按相关方式分段结算。

(4)供方不定期邀请需方列席供方组织的招投标过程。

(5)对于在东北、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以外港口加油时,按供方实际采购价结算,并且供方应通知需方列席招投标过程。

(6)如无特殊情况,需方应尽可能选择低油价地区加油。

(7)若出现船用燃料油市场政策较大变化或燃油市场价格出现非正常波动或成交基准价严重偏离市场实际价格时,则供需双方对合同中的结算系数进行重新谈判,并签订补充协议。

(8)需方在船舶完成受油且收到供油凭证(扫描件)及油品销售明细单后30天内支付油款,供方须于45天内提供相应发票和供油凭证原件。

2、润滑油:

(1)价格以供方即时挂牌批发价下浮一定比例进行结算,且该价格低于即时市场价。如国家政策导致税率变动,本合同不含税综合单价固定不变,相应调整含税综合单价。

(2)以上价格为最终结算价,包含运费、税费、加装费、杂费等一切费用。

(3)不含税金额=结算价/(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13%。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并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拓展本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稳定运营收入,降低运营成本,并发挥浙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相关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实现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分别签署上述相关合同与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 2025-015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2025年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继续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合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浙能财务公司继续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浙能财务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的规定,浙能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在浙能财务公司账户上的最高日存款余额50,211.18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与浙能财务公司发生借款关联交易3次,累计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累计关联交易借款余额人民币4,5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能财务公司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浙能财务公司继续签署合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在浙能财务公司账户上的最高日存款余额 50,211.1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与浙能财务公司累计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累计关联交易借款余额人民币4,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4%。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6号浙能源力科创中心A楼2层(201-226)、A楼3层(301-333)、A楼4层(408-409)、B楼2层(227-237)

法定代表人:施云峰

注册资本:353,15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866688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能财务公司总资产398.35亿元,净资产50.88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27亿元,净利润3.6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浙能集团持有浙能财务公司89.24%的股权,同时持有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团”)51%的股权,并直接持有本公司12.82%的股权。海运集团持有本公司15.87%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的规定,浙能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定价政策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

(二)定价政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时,存款利率参照四大国有银行(为免疑义,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浙能财务公司贷款时,贷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定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又称贷款市场基础利率)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30日内与浙能财务公司就《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签署该协议。

(一)《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浙能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其核准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票据业务、担保业务、结算服务、财务顾问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账户上存款安排如下:

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5亿元。

2、浙能财务公司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安排如下:

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3、风险评估

(1)浙能财务公司须配合本公司开展风险评估,提供评估所需文件、资料、数据、信息及便利,但法律法规、金融监管另有规定,或者与风险评估无关涉及浙能财务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2)浙能财务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等,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同时,双方还将就信息披露、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保护本公司存款资金的安全等事项约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条款。

(二)协议生效条件:经浙能财务公司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合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企业融资及融资成本仍存在一定的压力,浙能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能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受到银行业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浙能财务公司设置了一系列的风险内控手段。同时,为规范与浙能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证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避免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本公司制定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完善了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

在以往的合作中,各方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依据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定价政策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原则,不会影响本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本公司可充分利用浙能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结算成本,提高资金效益,控制贷款成本,并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定价政策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原则,不会影响本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本公司可充分利用浙能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结算成本,提高资金效益,控制贷款成本,并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董军先生和傅维钦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账户上的最高日存款余额 49,958.81万元,存款利率按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在浙能财务公司账户上的最高日存款余额 50,211.18万元,存款利率按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借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借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5年年初与浙能财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利率由2.60%降为2.30%,于2025年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5-017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7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20日(星期二)至05月2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nbmarine@nbm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27日(星期二)15:00-16: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7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董军先生

总经理:周浩杰先生

董事会秘书:傅维钦先生

财务总监:戴金平先生

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27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20日(星期二)至05月2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nbmarine@nbmc.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诚儿

电话:0574-87659140

邮箱:zhangce@nbm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