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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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肥优佳富茂大饭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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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肥嘉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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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债权人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具体实施时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银行签署担保协议,约定对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各业务板块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4亿元,均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担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37.59%,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31.32%;全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6.26%。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5-024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安排: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205.9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约为人民币9,937.30万元(含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合计约2,847.25万元,以及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 履行的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庆楼”)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18家门店已陆续全部投入运营,“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合肥地区)”已于2020年7月实施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20年7月完成投入,公司拟将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937.30万元(含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合计约2,847.25万元,以及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项目涉及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前,满足付款条件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仍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97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3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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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部分投资金额,本次变更后,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为5,058.99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2,271.01万元用于未来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其他地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5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18)。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新开连锁酒店项目(15家门店)”尚未实施的9家直营门店实施地点由“合肥、常州、南京”变更至“合肥、滁州、上海、淮北、无锡、常州、镇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22-004)。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其他地区)的议案》,同意将尚未实施的“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其他地区)”变更为“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其中杭州1家、南京1家、常州1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其他地区)的公告》(2023-016)。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尚未实施的三家直营门店实施地点由“上海、常州、杭州”变更至“合肥、安庆、南京”,其中安庆市的项目为自有房产,其他项目为租赁房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24-018)。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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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18家门店已陆续全部投入运营,“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合肥地区)”已于2020年7月实施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20年7月完成投入,均满足结项条件。项目涉及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前,满足付款条件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仍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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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累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847.25万元(待支付合同尾款金额按照合同金额进行预计,与实际结算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以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8,500.00万元。
注2:“新开连锁酒店项目”18家门店系陆续投入运营,上表中“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以最后一家门店达成为准。
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合肥地区)”节余募集资金275.95万元,系该项目的工程尾款及设备质保金,公司实际已通过自有资金支付了上述工程尾款及设备质保金,致使该部分募集资金未予使用而形成节余。
2、公司在“新开连锁酒店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采用自主设计与施工等方式,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项目开支。同时,公司出于资金使用的效率和便利性,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支付设备采购及装修尾款,减少募集资金实际拨付需求,从而节省了募集资金开支。
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获得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累计实现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13.24万元。
4、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中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2,847.25万元,因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从公司自有资金中予以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剩余待支付的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待全部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或已投入运营,同意将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项目涉及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前,满足付款条件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仍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5-025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新站区铜陵北路与唐河路交口富茂大饭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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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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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或之前的其他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中路同庆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证明。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并在信函和邮件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办理签到,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秘办
电话:0551-63638945
传真:0551-63642210
邮箱:TQL2009@sohu.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中路同庆楼酒店
邮编:230031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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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