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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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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截至报告期末轻工集团持有公司的限售股份数量为40,650,407股。

注2: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轻工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7.51万股,增持金额为12,179.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轻工集团仍需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其已作出的承诺的要求不得减持公司股份;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暂时将轻工集团所持全部股份列为有限售股份。

注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13,760,428股,占本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7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回购股票,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8元/股(含),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135,92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3.59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2.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5,237,745.52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3.68元/股。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坚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媚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国亮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郑坚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媚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国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