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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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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对非金融企业的资金占用费较去年同期增加,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为解决山东省莘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莘县项目”)土地闲置的问题,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与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莘县自规局”)协商,拟由莘县自规局以765万元回收莘县项目用地,并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莘县项目土地回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目前,泰达环保已与莘县自规局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土地已完成注销登记。

2.为进一步聚焦公司生态环保主业,逐步推动区域开发非主业资产剥离,公司拟剥离区域开发非主业资产一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万运”)100%股权。结合扬州万运的基本情况,本次剥离项目拟分两步开展,即第一步是由泰达股份对扬州万运实施债转股增资,第二步是采取合适的方式转让扬州万运100%股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8)。目前,扬州万运已完成债转股增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3.为拓宽融资渠道,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作为发起机构,以泰达环保所属子公司未来特定期间的电费收费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碳中和债)进行融资,金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志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志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志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志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3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七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五人)。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雪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38)。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3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收到董事崔铭伟先生和监事姜晓鹏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董事崔铭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监事姜晓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和监事会时生效。截至披露日,崔铭伟先生和姜晓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崔铭伟先生和姜晓鹏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正常运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尽快完成补选董事和监事工作。

公司和董事会、监事会对崔铭伟先生和姜晓鹏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