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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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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4版)

1.成立日期:2003年03月31日

2.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21号

3.法定代表人:郭永盛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煤炭开采;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药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生活美容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靖煤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7.截至目前,华能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九)甘能化(庆阳)发电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8月12日

2.注册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早胜镇南北村2组

3.法定代表人:张俊谋

4.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靖煤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7.截至目前,庆阳发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注:庆阳发电公司于2024年注册成立,目前正在建设中。

(十)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7月6日

2.注册地址: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红沙梁

3.法定代表人:孟嘉彬

4.注册资本:149,235.912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矿产资源勘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特种 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动车检验检测服 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窑煤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7.截至目前,天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具体融资和有关业务开展需要,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703,000万元

3.担保形式及期限: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担保事项,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对外担保额度之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其中: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担保期限均为一年;补充流动资金、借新还旧、银行履约保函及其他融资事项的担保期限为1~3年,最终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项目建设资金的担保期限为5年以上,实际以项目建设进度和还款计划确定;存量担保及项目建设贷款担保期限按原决议持续有效,如有超出原决议范围的担保新增事项,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能够有效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确保项目按期推进增强整体融资能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对子公司担保风险判断

上述被担保方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可靠,均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担保管理制度,建立担保业务台账,实施动态监控,加强被担保企业经营状况监控,定期开展担保业务专项审计,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管理水平,为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3.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六、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逾期担保数量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36,260.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92%。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余额合计316,260.38万元;窑煤公司为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收购窑煤公司之前发生的担保事项。

除上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37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以及《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矿区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费用进行合理预估,并纳入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核算范畴,相关费用根据开采年限及产量比例法分期摊销,计入当期生产成本。

依据《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方案》需每5年进行重新修编,遇采矿权延续、矿区范围扩大、开采方式变更等情形时须及时重新编制。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费用的预估需综合考量各地对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因不同治理方案(如土壤重构、地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的实施成本差异显著,若实际支出与预估发生重大偏离,相关差额将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调整预计负债并追溯影响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依据最新监管要求,对所属窑街三矿、海石湾矿、金河煤矿、魏家地矿、大水头矿、王家山矿等六座矿井的《方案》完成系统性修编。基于修编后的《方案》,对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及预计负债按照修编后方案进行了重新测算。本次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按照2024年新编方案,因治理技术优化及成本控制能力提升,部分矿区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未来现金流出预期下调,根据最新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测算结果为:一是影响预计负债减少402,327,882.67元;二是相应调减相关资产入账成本,影响资产账面价值调减283,893,150.37元;三是影响利润增加118,434,732.30元(税前)。

上述变更合计影响2024年度当期净利润增加100,669,522.46元,占年度净利润的8.33%。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矿井实际运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修编后方案重新测算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及预计负债,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规定,对所属窑街三矿、海石湾矿、金河煤矿、魏家地矿、大水头矿、王家山矿等六座矿井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系统性修编。基于修编后的《方案》,公司对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及预计负债按照修编后方案进行了重新测算。按照2024年新编方案,因治理技术优化及成本控制能力提升,部分矿区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未来现金流出预期下调,调减公司预计负债并相应调减相关资产入账成本,影响资产账面价值调减,从而影响公司利润增加。本次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

五、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谨慎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4.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40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变更后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31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下属全资子公司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煤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1.现金管理方式

本次靖煤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靖煤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内,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现金管理的方式和具体计划,并办理具体事宜。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资产财务部和靖煤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靖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作规范,通过适度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产生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为主,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本次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采取的控制措施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靖煤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公司资产财务部是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室。负责制定现金管理计划并提交审核批准;负责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相关手续;至少每月与有关金融机构的相关人员联络一次,了解公司所做产品的最新情况,并随时密切关注有关金融机构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以便采取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损失。

3.公司风险防控与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前次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13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