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74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员工离职、业绩未达标情形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22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将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做出的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2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会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现行法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部分内容。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02,969,226.8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307,735,024.6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 截止公司本次监事会召开日,暂按公司总股本(745,148,915股)扣减本次会议召开日回购专户股数(4,664,214股)进行预测算,现金分红的金额(含税)预计为666,436,230.90元,占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3.80%。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4年度公司拟不向股东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运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事项。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核。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员工离职、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3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本年度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建立了理财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关注投资收益及资金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人士在额度范围之内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情况
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2025年4月25日),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31.95亿元。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公司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
● 交易品种: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等产品或以上产品的组合;外汇交易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指数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 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法律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公司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国际业务发展和外汇收支预测,本年度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银行办理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外汇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将只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等产品或以上产品的组合;外汇交易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指数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外汇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作为总决策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外汇交易业务,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风险把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出现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计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交易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1、所有外汇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严禁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外汇交易。
2、公司所有外汇交易操作由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3、建立外汇交易台账,建立内部监督制度。
4、公司选择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16日、2025年3月6日回购注销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200,860股、76,260股,合计1,277,120股,前述回购注销已完成,故公司章程所记载的注册资本由746,426,035元调整为745,148,91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原746,426,035股,调整为745,148,915股。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全权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