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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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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0版)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51,598.5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01,296.8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7,592,438.33元,实收股本为311,386,55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自1999年至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均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前身为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2001-2003年连续三年亏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截至2003年底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42亿元。

2、2009年6月5日,在历经5年的停牌后,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恢复上市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所改善,逐步弥补了以前年度的部分亏损。截至2022年底,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3亿元。

3、2023年度,面对国内整体宏观经济环境的下行压力,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8,966.25元,导致未弥补亏损有小幅增加。

三、应对措施

1、聚焦主业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围绕整体的发展战略,利用现有的管理优势、资源优势、平台优势为农业及军工业务赋能,积极开拓市场,以此增强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公司将全面推进降本增效工作,通过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强化项目中心责任制及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等举措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同步建立管理层收入与经营业绩深度挂钩机制,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激励体系,在压实经营管理责任的同时激发组织效能,最终实现管理效率提升、盈利水平增长和市场竞争力强化的多维目标。

3、建立以利润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目标。盈利是企业的根本目的,对于盈利的业务,公司加大资金支持,对亏损的业务,公司将收缩或调整业务模式,督促其实现盈利,最终回报给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8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8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51,598.5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77,592,438.3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880,583.4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243,963,675.7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8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馨艺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馨艺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王馨艺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室电话:010-64656161

传 真:010-64656767

电子邮箱:wxy@vanfund.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王馨艺女士简历

王馨艺,女,中国国籍,本科学历,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就职于信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1年5月至今任万方发展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王馨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3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

2、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证券简称为 “*ST万方”,证券代码仍为“00063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一、证券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证券种类:A股股票

2、证券简称:由“万方发展”变更为“*ST万方”

3、证券代码:000638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642.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5.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0.1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9,147.03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2,751.38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4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的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5年4月30日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4.5.5的有关规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以此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整体的盈利水平,力争实现公司2025年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目标。具体措施如下:

(1)做精做优农业业务

2025年,公司农业业务的主要发展战略是以吉林省为依托,同步开发黑龙江和辽宁省业务,通过掌握源头粮食资源向客户提供稳定、高质量的产品,做精业务、做优客户;推动红发夫酵母虾青素生产工艺不断提升、降本增效,推广在东北寒地小龙虾、宠物饲料领域的应用技术,带动虾青素系列产品销售。

(2)精进军工业务核心动力

2025年度,公司将重点提升军工业务的资产质量,实施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择机并购优质资产;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生产和交付效率、加强产品质量管控、提升收入和利润规模;加大对自主产品的选择和研发,构建自主知识产权和可持续发展的结构。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

2、联系电话:010-64656161

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2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147.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65.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04.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0.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9.67%。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4),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的利润应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完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才能进行分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5.1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7,759.24万元,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396.37万元。基于以上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7,592,438.33元,实收股本为311,386,55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馨艺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全部消除的专项说明》。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全部消除的专项说明》。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30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45时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七)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万方发展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1、3-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7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登记:法人股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万方发展证券事务部

公司电话:010-64656161

公司传真:010-64656767

联系人:王馨艺

邮编:100029

(六)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8;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女士\先生代本人出席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委托期自上述会议召开始至会议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3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同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147.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65.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04.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0.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9.67%。。

三、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4),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四、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完整,内部控制执行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回报股东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六、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七、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八、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及意见。监事会将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九、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于〈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全部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全部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及意见。监事会将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控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全部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