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65版)
关联董事谌志华先生、赵贵武先生、周在龙先生、张尼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本关联交易还须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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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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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电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249W
成立时间:1989年5月2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曾毅
注册资本:184.82亿元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资委
主营业务: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2、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46920224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大厦C3栋16-19层
主要办公地点:同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冯裕才
注册资本:7600万元
主要股东:冯裕才、武汉梦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电(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武汉曙天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得特贝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主营业务:面向大中型公司、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提供各类数据库软件及集群软件、云计算与大数据产品、数据库一体机等一系列数据库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致力于成为国际顶尖的全栈数据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由公司董事和高管担任董事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的情形。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接受、提供劳务服务等,所有交易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批准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营中的具体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5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6,306,604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742%。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22年2月18日,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0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在公司内部对《中国软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名单进行了张贴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3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软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国软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中国软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2年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1,312.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530人。
8、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9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9、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股份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数量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发出《中国软件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2023年3月4日满45日,公司没有收到债权人申报债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
12、公司于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2月13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13、2023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4、2023年2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176.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62人。
15、2023年3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13.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5人。
16、2023年3月29日,公司公告《中国软件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7、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解锁的193,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8、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9、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发出《中国软件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2023年10月14日满45日,公司没有收到债权人申报债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
20、2023年1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解锁的454,867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1、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 的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了核查确认。
22、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发出《中国软件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2024年2月11日满45日,公司没有收到债权人申报债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
23、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共有512名激励对象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4.372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24、2024年3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解锁的55,9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5、2024年3月1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1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714.3727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26、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9,524,179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9%。
27、2024年7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524,179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8、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一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一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共有52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387万股,约占决策日公司总股本的0.0757%。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7,89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5%。
29、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64.387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30、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二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二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共有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195万股,约占决策日公司总股本的0.0067%。
31、2025年2月17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719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32、2025年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7,898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33、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6,306,604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742%。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内容
(一)回购原因、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确认
1、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会议决议,由于公司2021、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5.42元/股,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2.41元/股,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8.85元/股。公司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交易日,即2025年4月28日,中国软件股票交易均价为44.44元/股,高于15.42元/股、22.41元/股、28.85元/股。
2、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8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人主动辞职、1人并非由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而被公司辞退,44人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公司拟按照《中国软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回购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不再属于激励范围、2人并非由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而被公司辞退,5人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公司拟按照《中国软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回购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2021年、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公司拟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该5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其他中国软件股票进行回购。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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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中国软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9%,且不低于当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2024年度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13.50%,且不低于当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者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3)2024年度△EVA为正值。”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价格予以回购。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14538号】,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因公司2021年、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按照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拟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48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其他中国软件股票进行回购。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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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06,604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742%。
(二)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306,604股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公司拟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决策
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决策事项属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306,604股,注册资本将减少6,306,604元,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假设回购日为2025年4月28日):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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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回购注销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涉及的对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履行完毕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依法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7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变更事项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鉴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合并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变更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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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8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C座1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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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中国软件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25年4月29日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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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 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A座4层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4:00前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A座4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齐真 郑海雯
电 话:010-62158879
传 真:010-62169523
邮政编码:100081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6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软件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6,306,604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2%(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其中,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8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42,28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40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5,564,322股限制性股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306,604股,注册资本将减少6,306,604元,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假设回购日为2025年4月28日):
单位: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6月12日9: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2158879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