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环保技术开发;研发、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类凭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催化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许可经营);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415.11万元、净资产-3,981.35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643.18万元,净利润959.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77%)为黎源先生,黎源先生与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之间为父子关系。
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和技术积累,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与公司锅炉产品相配套的零部件、配套产品等。其中:
1.向东方电气启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与公司锅炉产品相配套的自控设备等;2.向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配套产品等。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完全依据市场行情,通过招投标程序、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条件将与市场其他参与对象一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履行审批程序后,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与对方协商签订交易协议。本年度协议尚未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东方电气启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部分产品零部件供应厂商,一方面可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和交货期,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关联方经营业务的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促进协作共赢、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有利于公司效益最大化。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条件与其他非关联方之间的条件相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量和比例均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寻找社会资源,选择更优方案,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关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性、履行程序的合规性。
1、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和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原则公允。
2、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总金额41666.69万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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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资产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有关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更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1666.69万元,将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533.99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533.99万元。
三、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说明
适用。
1、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6,259.91万元,此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2024年末,公司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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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余额162,528.14万元,扣除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6,259.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105.75%。
2、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
(1)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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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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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基于谨慎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则制度的规定。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有关现金分红条件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审议程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同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122,163.33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828,962,239.93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289,668,725.86元。不满足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有关现金分红条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否
1. 上市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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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述指标,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由此,本次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股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现金流不充裕,不满足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有关现金分红条件的规定。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在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方案结合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年度末未分配利润、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状况,并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资金需求计划,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合理。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五、备查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被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款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 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华西能源”变更为“ST 华西”,证券代码仍为 002630,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华西能源”变更为“ST华西”;
3、股票代码仍为“002630”;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5、公司股票停牌复牌起始日: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5% 。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被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款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的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申请于2025 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华西能源”变更为“ST华西”,证券代码仍为002630,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为 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采取的改进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经营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快消除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有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对目前的外部形势、宏观环境、公司资源状况和实际情况等要素的研究和分析,公司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认真汲取经验教训,积极整改。
针对本次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逐个进行整改,对产生偏差的原因进行分析,重点加强对资金管理内部控制、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关联方识别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在产品管理内部控制、子公司管理内部控制等环节,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过程存在执行不到位因素和过程短板逐项进行清理,查漏补缺、积极整改。从制度上、流程上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加强知识培训学习,提升认知水平和履职技能。
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业务部门和子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培训,重点做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学习,提升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深刻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精神实质、重点内容和操作规范要求,充分提升认知水平和履职技能,提高核算和业绩预计的准确性。
3、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充分听取会计师专业意见。
对内部控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因素提前做好沟通,及时向会计师提供公司资金管理内部控制、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关联方识别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在产品管理内部控制、子公司管理内部控制等环节相关资料,如实反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充分听取会计师专业意见。并对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及时整改,防止出现违反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的事项发生。
4、强化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重要环节的审计监察职能,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有关工作规范的要求切实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同时,按照流程制度的要求,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5、强化过程监督和过程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加强对资金管理内部控制、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关联方识别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在产品管理内部控制、子公司管理内部控制等环节业务的过程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制度、管理流程执行,确保制度健全、过程清晰可控,严格规则制度执行的刚性,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6、狠抓生产经营管理、改善公司经营水平,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持续深耕节能环保、新能源市场,努力获取更多市场订单,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严控成本费用、提升经营绩效。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挖掘内部潜力、充分激发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咨询电话: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上接128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