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20版)
二、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2025年3月28日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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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订章程附件的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情况同步修订了章程附件《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具体实施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5-026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30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20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
至2025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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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18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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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帐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和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29日下午19:00到达,出席会议时提交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战略投资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2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20楼
2、联系人:君洁 沈霞
3、联系电话:0991一3667490 传真:0991一3519999
4、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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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5-027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二号一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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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公司酒类经销商57家,同比上年减少14家,其中疆内48家,疆外9家。四川伊力特酒类销售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合作经销商291家。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