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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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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3版)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611,582.73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69,343.70元,合计26,380,926.43元。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61Z0342号)。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7号)的核准,截至2025年3月4日,本公司实际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武汉华实汇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504,32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741,068.0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00,597.1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540,470.9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3月4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06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置换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5年3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5,611,582.7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00,597.17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769,343.70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69,343.70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综上,截至2025年3月4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6,380,926.4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61Z0342号)。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实际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上述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611,582.73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69,343.70元,合计26,380,926.43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出具了《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61Z0342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机精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国机精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5-037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议案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表决通过是议案13《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2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示例表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10的相关内容见2025年4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1-13的相关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5、8-10、12-13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1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

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议案8、9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6、其他

议案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表决通过是议案13《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靳晓明

电话号码: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邮政编码:450199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6

2、投票简称:国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8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6日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 15:30-16:3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蒋蔚先生、总经理闫宁先生、财务总监闵莉女士、独立董事岳云雷先生、董事会秘书赵祥功先生。

3.接入方式: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1.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将问题以文字方式发送至公司指定电子邮箱 stock@sinomach-pi.com。

2.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