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8版)
(四)、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73,194,402.14元。董事会同意,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3,396,7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915,681.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9%。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5-01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有效性,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八)、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 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并报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5-012《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而实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5-013《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关于2025年度公司外部融资业务总额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公司总部、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拟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融资业务(含固定资产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再保理等)及相关担保业务。
公司将根据2025年经营资金、投资资金需求,在考虑各融资品种、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和借款利率等综合信贷条件后,择优选择融资品种。
上述融资业务总额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具体办理上述额度内的融资及担保业务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36亿元本金的融资及担保业务范围内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此次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存在阶段性闲置流动资金的情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间歇性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以定制化存款、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主。购买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任意时点进行购买理财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在购买时会对公司资金的收支进行合理预测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范围及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十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算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5-014《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十八)、关于开展保租房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5-015《关于开展保租房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时,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经核查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吕红兵、姜明生、王洪卫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2025-011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73,194,402.14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3,396,7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915,681.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9%。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2025-014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盘,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 公司计划通过立足主营,优化信息披露,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回报股东,积极探索行业新模式等方式,助力公司发展,切实保障股东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 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 年1月1 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6.51元),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58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
■
注:2024年1月1日-2024年4月29日股价对标的是2022年每股净资产,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股价对标的是2023年每股净资产。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创造并提升公司价值,增加股东回报为核心,通过现金分红、鼓励增持等方式,稳定投资者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升投资者信心,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具体内容如下:
(一)立足主营业务,促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作为一家成熟的区域性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租赁、运营为主,公司的业务板块分为租赁住房建设与运营、商品住宅开发与销售、保障性住房开发与建设、商业办公地产开发、园区建设与运营等。目前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上海、浙江、江苏等地。面对房地产行业供需关系的深刻调整,近年来房地产行业支持政策不断出台,公司积极把握行业政策转向和市场机遇,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坚持稳健经营,加快存量去化,确保资金高效回笼,同时严格把控工程进度,狠抓工程质量,实现品质与交付双提升。
(二)坚持持续、稳定的分红,切实回报股东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位,一直以来实施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通过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兼顾自身长远发展的同时,确保股东能够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855,110.01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0.37%。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分红机制,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与股东回报能力来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共同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建立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预期。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制定与投资者多元化交流的计划安排。
为方便投资者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公司开通了多种沟通渠道。投资者可通过上证e互动、公司投资者邮箱(600638@600638.com)、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021-63238888)等渠道提出问题及建议,公司将及时予以回应,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四)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及时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同时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透明度。公司将结合行业政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投资者关注焦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能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提供更充分的依据;同时高度关注行业产业市场情况、相关市场舆情,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将审慎分析研判可能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股价异动公告、澄清说明公告等,确保公司投资价值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质量,避免市场误解或误导性信息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2025年,公司将通过优化信息披露机制、健全舆情监测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五)积极探索行业新模式发展
围绕公司主业,适应行业新发展模式,积极用好资本市场融资工具,不断探索尝试包括REITs、持有型不动产ABS等融资渠道,加快公司资产盘活,进一步持续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和债务结构,补充发展所需资金,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积极进行建筑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探索,开辟新的赛道。
(六)鼓励主要股东增持
公司始终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将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作为核心使命,致力于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加强与主要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公司主要股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促进公司长期价值的实现。
(七)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运作水平和完善治理结构,2024年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2024 年,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召开了2次股东会、6次董事会会议、3次监事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会议,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提升董事会的治理效能和决策水平,同时加大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绩效考核和风险排查,并在条件成熟时规范实施股权激励,以激发上市公司活力。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估值提升计划进行了审议,认为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将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 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 的,公司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2025-015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租房持有型不动产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持有的闵行区梅陇镇MHPO-0306单元02-03A-01a地块租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梅陇社区项目”)为底层资产,开展保租房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交易方案设计等工作,公司将尽快组织申报材料,专项计划发行规模及具体方案将根据底层资产估值、监管审核及投资人意见等确定。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专项计划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一)交易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提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等具有重要意义,并鼓励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 REITs 市场。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同时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相关资产具体情况,公司拟以持有的梅陇社区项目为底层资产开展专项计划。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保租房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梅陇社区项目为底层资产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就该事项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接洽、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具体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交易方案设计等工作,公司将尽快组织申报材料,专项计划发行规模及具体方案将根据底层资产估值、监管审核及投资人意见等确定。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专项计划发行方案
(一)方案基本要素
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系在资产证券化产品框架下推出的创新产品,产品的载体和法律定位是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发行方案基本要素如下:
1、专项计划名称:太保资产-新黄浦筑梦城保租房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
2、原始权益人/发起人: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底层资产:新黄浦·筑梦城 梅陇社区项目
4、发行规模:具体规模根据发行结果确定,杠杆比例待取得银行审批结果确定,一般不超过50%
5、发行对象:市场合格投资者,其中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方认购不低于10%份额
6、专项计划存续期:根据底层资产土地使用权到期日情况确定,不超过土地使用权到期日
7、挂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上为发行初步方案,后续将根据监管审核、投资人意见等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确定,以最终发行情况为准。
(二)底层基础设施资产情况
梅陇社区项目于2020年4月开始建设,于2021年6月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于2022年11月完成整体竣工验收手续,于2023年2月正式入市供应。
梅陇社区项目位于闵行区梅陇镇曙丰路100弄,紧邻镇政府大楼,产权总建面约7.7万平方米,含6栋23-24层住宅、地下车库、沿街商业等公建配套,项目致力于打造集居住、娱乐、社交于一体的智慧型租赁生活社区。
(三)交易结构
1、公司拟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公司),通过一系列交易,最终完成专项计划对项目公司100%股权的持有。
2、公司将根据与投资者商谈情况在专项计划下设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开放退出支持、对项目公司业绩进行对赌、享有优先收购权等措施和机制安排。后续将根据监管审核、投资人意见等情况对该等措施和机制进行调整确定,以最终发行情况为准。
3、上海玮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实施项目公司及物业资产运营管理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业务,可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升公司滚动投资能力,促进整体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风险提示
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一种创新业务产品,公司能否顺利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条件、政策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专项计划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2025-016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资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2025年4月28日,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5-01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立信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5-012《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财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5-013《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