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上接855版)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设立子公司的名称: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外分别设立从事建筑业、文化旅游业、新材料产业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名称待定,从事建筑业的子公司简称“建设子公司”,从事文化旅游业的子公司简称“文旅子公司”,从事新材料产业的子公司简称“新材料子公司”),其中建设子公司与文旅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材料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 投资金额:建设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0,500万元,文旅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新材料子公司拟定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办理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取得相关审批,以及最终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建设子公司、文旅子公司、新材料子公司,分别从事建筑业、文化旅游业及新材料产业,其中建设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0,500万元,文旅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新材料子公司拟定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建设子公司与文旅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材料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办理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建设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建设子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本:10,500万元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人工造林;固体废物治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砖瓦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砼结构构件销售;搪瓷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紧固件销售;竹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文旅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文旅子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住宿服务;游艺娱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客票务代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露营地服务;棋牌室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小作坊(三小行业);小食杂店(三小行业,含网络经营);小食杂店(三小行业);小餐饮店(三小行业,含网络经营);小餐饮店(三小行业);小餐饮店(三小行业,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刀剑工艺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新材料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材料子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认缴金额待定,不超过1,000万元)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超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超导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设立基本情况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基于公司转型及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根据不同的业务板块设立专业公司进行运营,有利于公司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各业务板块专业化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设立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取得相关审批,以及最终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子公司设立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计提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7,642,020.33元。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1,986,678.97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89,628,699.30元,减少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9,628,699.30元。公司2024年度共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138,512,746.79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8,512,746.79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忆明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发展现状、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在岗位发放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无薪酬、津贴。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因本议案涉及部分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监事吴忆明、张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园林股份”)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三)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四)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五)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七)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十一)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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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持有公司股票的相关董事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议案8:持有公司股票的相关监事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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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725室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光泽
电话:0571-86020323
传真:0571-86097350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4年10-12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8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9,079.38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2项;工程设计项目6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4年1-12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47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1,690.19万元。本年签订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14项;工程设计项目33项。
三、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1、新野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目前该项目因专项资金未到位,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2、串场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步湖路至伍佑港段)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目前该项目因工作面移交原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5年1-3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8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969.01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1项;工程设计项目7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5年 1-3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8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969.01万元。本年签订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1项;工程设计项目7项。
三、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1、新野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目前该项目因专项资金未到位,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2、串场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步湖路至伍佑港段)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目前该项目因工作面移交原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