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59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资金使用规划,其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计划需求,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亿元、对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时止。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每年2万元的标准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按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结果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31,326.35元,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的利润1,012,875,996.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2,995,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44,930.7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8%。本年度不进行派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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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31,326.3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944,930.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智能制造,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产线的规划、设计、研发、制造、安装、调试、售后支持和咨询为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围绕全球化的发展战略,公司持续推进中、美、墨市场开拓,优化业务结构,当前公司国内及墨西哥市场处于快速成长期,需要投入较多资金不断拓宽客户群体、提升项目订单。同时,公司积极把握工业制造设备自动化升级、智能化换代需求,加大飞机制造自动化产线、智能机器人、工业AI+等领域的技术、研发资源投入,拓展新市场、发展新产品,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当前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留存收益将主要用于新市场的开拓、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提高经营质量等方面,以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水平。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实现对股东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丰富的沟通渠道,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公司沟通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争取以更高的盈利水平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充分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发展需要、资金使用安排,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资金使用规划,其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4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斯林”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9月完成全资子公司海南派斯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派斯林”)向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科技”)收购A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以下简称“美国万丰”)100.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公司通过美国万丰间接持有The Paslin Company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及海南派斯林与万丰科技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关于变更〈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实施主体的协议》《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关于〈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万丰科技承诺:美国万丰于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95万美元、1,910万美元、2,235万美元,万丰科技自愿延长的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45万美元、3,105万美元。若美国万丰在上述任一承诺年度末累积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利润的,万丰科技应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1.补偿金额的确定
由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美国万丰于盈利预测期间内每一年度末实现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以该审核报告确认的相关数据为准。
其中,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盈利预测期及延长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总和)-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利润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0)时,按零(0)取值,即万丰科技无须向公司进行补偿,同时已经补偿的不冲回。
2.补偿程序
在盈利预测期及延长承诺期限内,如发生万丰科技应当向海南派斯林支付现金补偿款,且海南派斯林尚须向万丰科技支付交易价款的,则:
(1)如万丰科技应当向海南派斯林支付的现金补偿款≤海南派斯林尚须向万丰科技支付的交易价款的,则就应支付的当期交易价款扣减该等现金补偿款后的余额,由海南派斯林向万丰科技予以支付;
(2)如万丰科技应当向海南派斯林支付的现金补偿款>海南派斯林尚须向万丰科技支付的交易价款的,则就应支付的现金补偿款扣减当期交易价款后的余额,万丰科技应当向海南派斯林依约按时、足额予以支付,否则,海南派斯林有权不予抵扣,并要求万丰科技按《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一次性支付应当支付的补偿款,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情况
2024年,北美新能源汽车市场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主机厂对政策及市场观望情绪较大,纷纷延后或取消其投资计划,导致美国万丰的经营主体Paslin公司在手项目延后、市场开拓不及预期,未实现业绩承诺。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A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23013号),美国万丰2024年度实现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590.63万美元,完成业绩承诺值2,645万美元的60.14%,业绩承诺方需进行业绩承诺补偿9,936.95万元。
四、致歉声明
由于美国万丰2024年度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公司管理层对此深表遗憾,特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督促业绩补偿承诺方履行补偿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美国万丰的管理,督促其落实各项经营举措,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5-013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主要方案
1.投保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二、监事会意见
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5-016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s://ir.p5w.net)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16: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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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2024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信息,公司将于2025年5月9日15:00-16:00召开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15:00-16:00
2、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s://ir.p5w.net)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锦华先生
董事、总经理:倪伟勇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丁锋云先生
独立董事:程皓先生、孙林先生、朱利民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潘笑盈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15:00-16:00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16: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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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五、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派斯林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431-81912788
3、电子邮箱:600215@pasli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5-011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派斯林”)、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智能”),均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斯林”)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上海派斯林提供不超过3.00亿元、为长春智能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上海派斯林提供担保余额1.69亿元、为长春智能提供担保余额0.0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上海派斯林、长春智能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目前经营正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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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期限
以上对外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时止。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派斯林
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45CXH,成立于2018年6月6日,住所/办公地为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泗砖路777号1幢,法定代表人吴锦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派斯林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364.91万元、负债总额41,571.6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148.04万元、净利润-2,718.50万元(经审计)。
2.长春智能
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57TJF47,成立于2018年5月4日,住所及办公地为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法定代表人吴锦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春智能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206.02万元、负债总额27,401.7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94.62万元、净利润-1,202.83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在公司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订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基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被担保对象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各被担保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1.69亿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4%,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5-014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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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登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登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人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确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刘博
2、联系电话:0431-81912788
3、传真:0431-81912788
4、邮编:130000
5、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股票账户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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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5-015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识别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754.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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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人民币1,131.56万元。
2、其他资产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于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基于谨慎性原则确认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886.25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754.69万元,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754.69万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