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
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
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上接870版)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
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
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及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4] 0011000190号),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7423号)。公司董事会现就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的具体内容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的内容
“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百利科技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一)与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百利科技2023年度与多家供应商发生大额资金往来,主要以设备款等对外支付,截止2023年12月31日,形成预付款项19,626.98万元。公司尚未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与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相关异常情况,存在重大缺陷。
(二)与销售业务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3年度,百利科技确认对内蒙古乾运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乾运高科”)的营业收入5,420.73万元、营业成本5,047.96万元,上述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公司于期后将收入成本追溯冲回至2023年度,以上情况表明公司与销售业务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尚未在 2023年12月31日完成对上述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百利科技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上述重大缺陷已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百利科技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内容
“如百利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6所述,百利科技2023年度与多家供应商发生资金往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形成预付款项共计19,626.98万元。针对上述资金往来,我们实施了检查、访谈、函证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大额资金往来的商业合理性及可收回性。”
二、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一)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针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的重大缺陷,公司高度重视,已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
公司于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经自查发现,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部分供应商存在异常的预付账款金额合计19,626.98 万元。公司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全面清理预付款并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进行了全面自查。由于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因个人原因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当时无法判断截止2023年末形成的异常预付账款是否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后经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公司截至2023年末形成的19,626.98万元异常预付账款中,共计19,191.05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偿还占用资金,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尽快消除不利影响。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已对其所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本金19,191.05万元及应计利息959.85万元全部偿还完毕,其中换货/抵应付款2,228.89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均以现金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完成整改。
2、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完善
加强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资金支出相关制度。2024年5月10日起,公司下发《关于调整子公司项目付款权限的通知》:“(1)子公司总经理审批额度由1000万调至500万;(2)子公司审批额度上限由5000万调至额度3000万;(3)新增‘关于大额资金支付,子公司董事长签署时需总公司财务负责人会签’。”要求各子公司对照上述权限审批要求,认真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做好审批记录和文件归档,严控资金风险。
3、组织公司内部培训,提高规范意识
公司已组织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深入学习,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4、前期差错更正
针对上年无法认定的预付款项,公司拟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将预付款项本金调整至其他应收款。
5、收入核算自查
公司自查了2021-2023年锂电设备销售业务的履约情况,前述确认内蒙古乾运高科的营业收入已追溯冲回,其他项目的收入确认时点均为“设备交付验收”,收入确认依据均为业主方收到设备,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单。根据企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销售业务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于2024年4月前完成整改。
6、加强财务核算管理
公司对所涉全资子公司百利锂电加强了确认收入及成本核算的管理,公司内控部派专人对百利锂电进行宣讲,着重强调了百利锂电应该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确认收入和成本,同时对百利锂电时任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更换。
(二)财务报表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1、经公司自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已对其所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本金19,191.05万元及应计利息959.85万元全部偿还完毕,其中换货/抵应付款2,228.89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均以现金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完成整改。
2、针对上年无法认定的预付款项,公司拟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将预付款项本金调整至其他应收款。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对 2023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整改。对于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资金管理与监督,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
基于以上,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5-025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1,449,354.05元人民币(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6,517,782.7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91,075,989.19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且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陵东路3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邮登记(以2025年5月19日下午 17:00 时以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
3、登记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陵东路388号公司十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人:李良友
电话:0730-8501033
E-mal: zqb@blest.com.cn
邮编:414007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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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