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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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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3版)

备注: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公司承租业务为年度物业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振兴办郑家村

法定代表人:刘建蓬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46838566162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仓储;商业贸易;农副产品购销及其他物资供销;场地租赁。(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总资产15,632.59万元;净资产15,223.73万元;营业收入1,090.43万元;净利润-832.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西安东和晨升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控股

关联关系:西安东和晨升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是西安通济永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西安通济永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安东和晨升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是西安东和晨升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控股,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西安曲江圣境城市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西安曲江圣境城市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15F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570241674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婚庆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洗染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棉花种植;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麻);薯类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停车场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打字复印;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塑料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养老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牲畜饲养;家禽饲养;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西安曲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状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6,359.64万元,净资产17,755.19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767.43万元,净利润116.37万元(以上为未审数)

关联关系:西安曲江圣境城市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西安曲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西安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西安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中段西侧赛高国际5B2幢10102室

法定代表人:姚江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6W2QKN4W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西安乐丰和信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5%、西安乐丰鸿信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5%

财务状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9,933.71万元,净资产47,080.92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902.96万元,净利润768.12万元(以上为未审数)

关联关系:西安乐丰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西安乐丰和信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8461%股份比例;西安乐丰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西安乐丰鸿信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8303%股份比例。西安乐丰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由西安曲江文化产业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其中,西安曲江文化产业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曲江文投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西安曲江文投公司参与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西安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西安曲江大唐不夜城文化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西安曲江大唐不夜城文化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邢乐

注册资本:9,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B105NG9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餐饮管理;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咨询;酒店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区管理服务;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文具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服务;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西安曲江大唐不夜城文化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安曲江大唐不夜城文化商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

财务状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3,045.34万元,净资产1,681.1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4,102.12万元,净利润-2,541.24万元(以上为未审数)

关联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西安曲江大唐不夜城文化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是出于日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交易审批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执行。

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实际需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2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对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年(含税)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28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因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将涉及

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集团”)因对下属西安曲江城市产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绍兴柯桥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下属公司到期未还款导致绍兴市人民法院拟对文化集团持有的公司3,200万股股票进行司法拍卖以偿还前述借款。

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因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将涉及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因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将涉及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文化集团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为有效解决因前述借款引起的诉讼案件,曲江资本现已与信达资产陕西分公司就置换前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目前信达资产已过会。

2025年4月,曲江资本与柯桥汇金针对借款置换方案已进行沟通协商。

曲江资本预计于2025年6月中旬前,重点推进借款置换事宜,偿还欠付本金及利息,彻底解决与柯桥汇金诉讼案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文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65,942,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44%。本次司法处置终止涉及的股份32,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2.03%,占公司总股本的7.27%。目前该部分股份处于冻结状态。

2、本次股份司法拍卖进展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公司尚未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止拍卖或执行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29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3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86,918,467.8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条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2、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分别为-794,751,101.71元、-539,987,925.69元、-578,634,611.02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性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2024年8月9日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概述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结款不及时,被多家供应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前保全,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8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18,711.58万元。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无法使用相关账户内的资金。

二、进展情况

公司在主要账户被冻结后积极应对,公司全体董监高及经营管理层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由公司法律事务部对冻结事项涉及的所有诉讼情况进行整理,提供给集团采购中心梳理供应商情况并制定化债谈判计划,分区域、按阶段逐步推进解冻工作。

由于法院执行时间较长、司法文书未及时送达等原因,存在案件信息不全和滞后、供应商重复冻结、案件轮候等情况影响诉讼案件的整理和账户的解冻进度。受到公司在不同区域的后续经营政策、供应商继续合作的意愿等情况影响采购中心的谈判进度。

2024年11月、12月期间,公司剥离13家下属子(孙)公司,集中性解决了一批货款及租金的诉讼案件。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间,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签署《化债协议》,推进继续合作的进度,解冻了部分账户以及资金。

经公司查询,截至2025年4月26日,被冻结的公司银行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账户冻结对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及措施

1、截至2025年4月26日,上述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7,820.18万元。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无法使用相关账户内的资金。

2、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与诉讼主体沟通协调,多措并举逐步解决供应商货款结算问题、物业租金问题等,公司会持续推进银行账户解结的工作进度。

3、公司将努力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寻求更多元化的解决方案,争取获得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并将持续关注账户被冻结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尽最大努力尽快解决货款结算问题,保障公司经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3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

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此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31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年审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年审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审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年审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停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股票后期安排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停牌。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第9.3.14、9.3.15条之规定,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

3、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9.6.2、9.6.10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3、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4、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5、公司于2025年4月4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6、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关于年报披露延期以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五、其他

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该事项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四)项规定,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336,证券简称:*ST人乐)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5-03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及2025年一季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8.8条“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和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确认计入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和2025年第一季度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5,021,567.12 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22.82%,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271,116.73元,占2025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7.97%,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均分别计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期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期。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的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1、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存货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资产风险管理要求,定期对存货的市场需求、存储质量等进行评估,以确保存货的有效使用。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125,021,567.12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021,567.12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5,021,567.12元。

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22,271,116.73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71,116.73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271,116.73元。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8日

(上接903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侯延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焕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