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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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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2版)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方案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将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于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实施现金管理,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874,45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0.89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481,48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2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5-015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被审议通过之日止;

2、以上数据均为含税数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本次预计金额未经审计;

3、“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总额;

4、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4 年 8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前次关联交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前次关联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基于谨慎原则进行公告。截止2025年4月28日,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为202.12万元(含税);

注2: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的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马洪伟担任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为普诺威法定代表人。普诺威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价格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