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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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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9版)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四次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25-009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从严原则,结合审计机构意见,将2024年前三季度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 本次贸易业务收入调整主要涉及公司二级权属企业,更正仅影响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科目,不涉及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等科目产生影响。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概述

(一)更正原因

为更加严谨地执行收入准则,公司对贸易业务开展自查,对其交易实质进行了更严格的判断,基于谨慎从严原则,参考相关案例实践,并结合审计机构意见,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部分贸易业务收入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

本次贸易收入调整主要涉及公司二级权属企业,更正仅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科目有影响,不涉及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等科目产生影响。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更正后的《龙溪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龙溪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及《龙溪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二)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基于谨慎从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并予以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一)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影响

(二)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影响

(三)对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汇报并沟通讨论,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25-012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相关要求,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6,847.86万元,影响减少当年利润总额6,847.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4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50.04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转回209.66万元,主要是当年度收回公司延安北厂区的土地房屋收储补偿款24,421.83万元而转回相应已计提的坏账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各项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比较,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公司存货分类情况如下表(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万元):

上表中,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减少7,173.40万元系已计提跌价的存货出售后对应跌价准备转销冲减营业成本,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增加5,331.78万元,影响增加资产减值损失5,331.78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相应新增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66.04万元,增加资产减值损失1,366.0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6,847.86万元,影响减少当年利润总额6,847.8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及经营性资金需求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建议公司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投资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自有资金情况

综合考虑未来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及其他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安排情况,公司自有资金较为充裕,期间约有10亿元大额资金处于阶段性闲置状态。

二、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一)投资品种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类型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与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投资高风险证券和购买高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实施方式

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和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后生效。

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的一年内,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四、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收益与余额

2024年度,公司滚动投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约2.77%。截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余额20,800万元,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并兼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碧湖总部16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唐炎钊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晋辉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预算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311,875.2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144,163,863.84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5,752,571.19元。现拟以现有总股本399,553,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982,142.84元(含税)。合并公司于2025年1月派发的2024年第三季度现金红利人民币23,973,214.26元(含税), 2024年全年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955,357.10元,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8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意见与建议。公司联系电话:0596-2072091,电子邮箱:zgp@ls.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和《龙溪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基于谨慎从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经理班子年薪方案》及其他相关考核制度的规定,经初步测算,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489.70万元为任职期间应发薪酬(不含任期激励),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五险一金、企业年金等金额为145.1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无异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长、经理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实事求是,年薪报酬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

本项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89.00万元(包含审计服务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和派遣审计人员实施现场审计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出差补贴等相关费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847.86万元。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利率按不低于母公司同期实际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情况签署贷款合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类型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的一年内,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内控审计及评价过程的发现,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00Z217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龙溪股份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龙溪股份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技改项目实施等,同意公司以信用借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及资产抵质押等形式向银行申请融资总额度人民币12亿元,其中资产抵押质押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全权办理上述融资业务,其所签署的与上述融资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该议案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22日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碧湖城市广场1号楼1607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溪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25-010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本次变更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2023 年11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025 年 4 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1.执行时间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2.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报告期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1.执行时间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四次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春,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宇,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桂,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培仁,199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叶春、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宇及陈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培仁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参照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公开招投标结果,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审计范围涵盖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为89.00万元(包含审计服务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和派遣审计人员实施现场审计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出差补贴等相关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条件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89.00万元(包含审计服务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和派遣审计人员实施现场审计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出差补贴等相关费用)。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碧湖城市广场1号楼16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晋辉、陈志雄、郑长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登记。

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0、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碧湖城市广场1号楼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证券管理部(邮编:3630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联系人:欧清玲女士、郑国平先生

电 话:0596-2072091

传 真:0596-2072136

邮 箱:zgp@ls.com.cn

(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