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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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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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号)同意注册,美迪凯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333,3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1,022,396,673.4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9,961,833.17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56,567,767.1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3,394,066.03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65,828,906.32元,已于2021年2月25日汇入美迪凯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63,712.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2,065,194.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担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对美迪凯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三、保荐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并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及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5、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6、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保荐人处理的重大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能够按有关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保持沟通,同时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为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便利。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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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正在履行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丁旭东、郑天宇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5月9日,检查人员:郑天宇
(四)现场检查人员
郑天宇
(五)现场检查内容及手段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查阅会计师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对公司高管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对相关支付凭证、对账单进行了妥当的保管,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公司高管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上涨,但利润情况较上年度仍存在下滑的情况,主要原因系公司半导体声光学的新产品完成导入带来的收入增量,以半导体封测及微纳电子业务的放量带来的业绩增长,但因初步放量的业务的规模效应尚未体现,导致生产成本较高。此外,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以及相关固定资产设备的投入,研发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大幅增加,多重原因导致上市公司2024年业绩仍存在阶段性亏损情况。但随着新产品和新业务的稳定放量及规模效应逐步体现后,公司未来业绩预计会逐步好转,公司不存在重大经营问题。
保荐人提示公司存在因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格局等情况的变化而导致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及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其中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度效益未达到预期标准,主要原因系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产能利用率较低,项目规模效益未能及时体现,请公司持续、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美迪凯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提供了审计底表等资料。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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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5-013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7日 (星期二)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20日 (星期二) 至05月26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po@chinamd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27日 (星期二) 09:00-10: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7日 (星期二)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葛文志
董事会秘书:王懿伟
财务总监:华朝花
独立董事:韩洪灵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27日(星期二)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20日(星期二)至05月2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po@chinamd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懿伟
电话:0571-56700355
邮箱:ipo@chinamd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美迪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及项目组成员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于2025年5月9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
(3)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计师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会计师出具的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7)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美迪凯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目前正推进多个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相应地,固定资产折旧也会随之增加。由于在建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若项目投产后经济效益未达预期,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折旧金额大幅增加而致使业绩显著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的技术迭代、产品更新较快的风险
公司的各类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通信和消费电子、智能汽车、元宇宙、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终端产品及领域。丰富的终端应用场景及活跃的终端消费市场决定了各细分领域产品的技术与工艺要求较为多样化,且技术迭代较快。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对新的市场需求、技术趋势做出及时反应,或是公司设计研发能力和技术迭代速度无法与下游及终端客户持续更新的需求相匹配,则可能使公司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份额降低,进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人员流失、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终端客户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等新兴科技行业发展较快,对产业链上游供应商提出了较高的技术要求。公司所处的光学光电子、半导体行业是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有经验的技术研发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维持核心团队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尤其是技术人才是公司在行业内保持优势的关键。目前的发展阶段对公司各方面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企业间激烈的人才竞争下,未来公司可能面临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防范泄密风险,切实保护核心技术,但未来如果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风险
科技成果产业化并最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是其意义所在。产品的技术迭代、产品更新较快及市场的变化将给科研技术成果的应用带来很多不确定性。该领域的投资强度高、开发难度大、产业化周期长,可能发生产业化过程中研发方向改变、新技术替代带来的风险。精密光学、半导体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产品技术不断升级,市场需求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的前瞻性技术成果可能面临无法适应新的市场需求的情况,或者竞争对手抢先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或出现其他替代产品和技术,从而使公司的技术成果面临产业化失败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3.14%。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不作为最终消费品直接面向消费者,而是作为中间产品或服务,应用于下游行业,而下游行业集中度比较高所致。
由于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定制化的特点,下游客户从产品质量和供货稳定性等因素出发,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如果因客户自身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丧失竞争力,使得主要客户减少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采购需求,甚至停止与公司合作,则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36.16%,境外销售的结算货币主要包括日元和美元等。日元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受全球政治、经济影响呈现一定波动,未来若日元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出现重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和财务费用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公司境外采购和收入占比较高,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带来的风险
光学光电子、半导体行业产业链分工精细,全球化程度高,因此易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贸易政策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随着国际贸易局势日益复杂,尤其中美贸易关系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公司采购境外生产商所产原材料及设备的占比较高,其中进口原材料主要产自日本、俄罗斯、德国等国家,进口设备主要产自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如果未来国际贸易局势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公司主要客户、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商所处国家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的下游需求及原材料、设备供应受限,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新项目推进未达预期的风险
为及时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公司正积极推进一系列新项目建设。但项目建设过程中,受资金筹措、市场环境变化、相关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从而可能导致新项目推进未达预期。此外,如未来相关行业市场发展不及预期,也会较大程度影响公司新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
(五)行业风险
近年来随着通信和消费电子、智能汽车、元宇宙、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科技领域的发展,为光学光电子、半导体行业开拓了更广阔的应用前景和市场空间。随着行业技术的不断成熟、相关技术人才的增多、行业内外企业投资意愿的增强,未来行业壁垒可能被削弱,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加工工序完整、品质管控、快速响应能力等方面的优势,不能持续强化技术落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则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当前全球局势比较复杂,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全球经济放缓可能对消费电子、智能汽车、机器视觉、半导体等行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此外,公司的外销收入占比较高,若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也可能影响公司业绩。
(七)保荐人关于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的意见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4.86亿元、营业利润-1.29亿元、净利润-1.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93亿元,较上年度变动分别为51.38%、-17.60%、-18.31%、-17.08%及-19.26%,公司营业收入上涨,但利润情况较上年度仍存在下滑的情况,主要原因系公司半导体声光学的新产品完成导入带来的收入增量,以半导体封测及微纳电子业务的放量带来的业绩增长,但因初步放量的业务的规模效应尚未体现,导致生产成本较高。此外,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以及相关固定资产设备的投入,研发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大幅增加,多重原因导致上市公司2024年业绩仍存在阶段性亏损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年报“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中披露了风险。保荐人提示公司存在因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格局等情况的变化而导致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及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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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1.38%,主要是12英寸超声指纹识别芯片整套声学层开发完成并逐步量产;12英寸图像传感器(CIS)整套光路层下半年开始实现量产;射频滤波器芯片(Normal SAW、TC-SAW、TF-SAW)产出逐步爬坡;半导体封装逐步放量等原因所致。
2、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7.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9.26%,主要是因为放量的业务的规模效应尚未体现,导致生产成本较高。此外,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以及相关固定资产设备的投入,研发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0.14%,主要是本期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国内销售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额少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额。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上涨,但利润情况较上年度仍存在下滑的情况,主要原因系公司半导体声光学的新产品完成导入带来的收入增量,以半导体封测及微纳电子业务的放量带来的业绩增长,但因初步放量的业务的规模效应尚未体现,导致生产成本较高。此外,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以及相关固定资产设备的投入,研发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大幅增加,多重原因导致上市公司2024年业绩仍存在阶段性亏损情况。
保荐人将提示公司存在因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格局等情况的变化而导致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及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目前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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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公司致力于光学光电子、半导体声光学、半导体微纳电路(主要为MEMS)、半导体封测行业等细分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始终将技术创新放在企业发展的首位,紧盯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客户和市场需求,战略性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新知识、新技术的深度连接和耦合发力,不断丰富技术和产品路线,致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多类型、定制化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等,未发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
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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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年度持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主要系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上涨所致。
(二)专利技术
从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来看,2024年度,公司获得授权专利31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申请受理专利56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申请境内外专利354项,已经授权245项,其中有效专利215项,公司的专利涉及精密光学、半导体声光学、半导体封装、微纳光学、晶圆传感器封装等主要核心技术,并取得境内外商标8项。具体如下: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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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研项目
2024年度,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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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高管等核查手段,未发现公司存在新增业务。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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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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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进度与原计划一致,基于前述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其中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度效益未达到预期标准,主要原因系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产能利用率较低,项目规模效益未能及时体现,请公司持续、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现预期收益。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减持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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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未发现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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