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恢复机构
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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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场内简称为“深证100基金”。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取消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具体措施如下:自2025年5月19日起,本基金取消原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合计不得超过100,000.00元的限额,恢复正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
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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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取消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具体措施如下:自2025年5月19日起,本基金取消原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合计不得超过100,000.00元的限额,恢复正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广发中证8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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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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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