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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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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2025-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的基金份额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25年5月2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5、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5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6、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公示的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3.7、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8、登录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拨打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001。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华富吉福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和网站www.hf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120天(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