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等19家控股子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605,443万元,具体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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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昌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期限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天台银昌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昌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2,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323,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5.77%、17.63%。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普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6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5月2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最高成交价27.66元/股,最低成交价27.55元/股,成交总金额1,657,43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与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