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
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35,000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第二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5年4月28日为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5,000份,行权价格为16.68元/股。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日:2025年4月28日。
2、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数量:35,000份,占本次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40,164.20万股的0.009%。
3、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人数:2人。
4、本次授予行权价格:16.6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实施的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事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7、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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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部分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本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本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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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35,000份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共创草坪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828、1000000829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5年5月23日。
四、本次授予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计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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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姜世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任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姜世毅先生的辞职申请,姜世毅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姜世毅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其书面辞职报告正式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姜世毅先生辞任后仍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现有职务,在公司增补新任董事前,姜世毅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相关职责,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姜世毅先生的辞职报告后,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拟增补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同第三届董事会现任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公司正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就第三届董事会增补职工代表董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到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和差额选举,姜世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最终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姜世毅先生作为职工代表董事上任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审查,姜世毅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世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8,000股,通过淮安创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90,541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附件:
姜世毅先生简历
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SAP运营总监兼财务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