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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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105 债券简称:龙星转债

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5.92元/股

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5.80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10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920号”文核准,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47,53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753,9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3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星转债”,债券代码:“12710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或派送现金股利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以上公式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13元/股。2024年6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13元/股调整为6.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6月20日(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2024年9月,因办理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由原 6.01 元/股调整为 5.92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9月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6月10日实施。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3,303,0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经营积累及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0日。具体详见2025年4月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格 P1=P0-D=5.92-0.12=5.80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7105 债券简称:龙星转债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龙星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相关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503,298,5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0,395,823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43%。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分配。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业务致使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3,303,0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由调整前的5.92元/股调整为5.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0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咨询电话:0319-8869260

八、备查文件

1.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