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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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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孙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数量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0,000张(含本数)。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7,494,751张(含本数)。

(二)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947.51万元(含74,947.51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4,947.51万元(含74,947.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上述议案均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六、《关于修订〈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完成时间最终以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的发行方案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6月底完成发行,并分别假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4,947.51万元(含74,947.51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且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5、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914,849.9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047,435.55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5%;(3)较上一年度增长10%。

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27.87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2025年1月2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35,439,427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其他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2025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

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2、上述计算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分别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将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基于自研ASIC芯片测试系统的研发创新项目。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模拟、数模混合、分立器件和功率模块等集成电路的测试,销售区域覆盖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和印度等全球半导体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领域,以自主研发的产品实现了模拟及混合信号类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的国产化,同时不断拓展在氮化镓、碳化硅以及IGBT等功率分立器件和功率模块类半导体测试领域的覆盖范围。2023年,公司推出了面向SoC测试领域的全新一代测试系统-STS8600,该测试系统拥有更多的测试通道数以及更高的测试频率,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产品线,拓宽了公司产品的可测试范围,为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助力。

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重点围绕全新一代基于自研ASIC芯片的国产化测试系统开展研发工作,为公司现有业务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的未来产品布局做技术储备。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研发将具备测试系统的核心ASIC定义及架构设计能力,为后续高端SoC测试系统国产化做好技术准备,并以此构建长期稳定和可靠的测试系统核心ASIC供应链,打造全新一代基于自研ASIC芯片的国产化测试系统,与公司发展战略一致。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与公司现有业务及未来战略规划相符,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将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及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人员储备方面,公司制定了全面的内部培训计划,通过定期的培训课程和实践项目,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并与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和联合实验室,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科研人才。公司还通过多种渠道引进高端人才,为公司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379人,占公司总人数48.59%,公司核心人才稳步增长,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开发提供人才保障。

2、技术储备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在模拟、混合、功率和SoC领域突破了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已成功开发高可靠、高精度、高效率的ATE测试系统,装机量逐年攀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球装机量已经突破7,500台。庞大的装机量和核心技术的积累为ASIC芯片的研发提供了强大的助力。目前,公司已成长为国内领先、全球知名的半导体测试系统本土供应商,也是为数不多向国内外知名芯片设计公司、晶圆厂、IDM和封测厂商供应半导体测试系统的中国企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授权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专利共210项,其中包括46项发明专利、146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8项外观设计专利。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现有技术储备能够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本次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技术障碍。

3、市场储备

市场储备方面,公司通过市场调研,深入了解国内半导体产业对高端ATE设备的需求,并识别主要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根据调研结果,公司制定了市场开发策略和差异化竞争策略。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客户,与众多优秀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通过参加国际展会和行业论坛,展示技术和产品优势,持续拓展国际市场。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由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下降,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提高公司持续回报股东的能力,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具体如下:

(一)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将继续立足于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领域相关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并加快推动技术产业化应用工作,一方面,公司将持续增强现有产品竞争力,拓展优质客户,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另一方面,公司也将继续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快推动新产品的产业化进程。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健全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由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风险客观存在,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相关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又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该事项做出明确同意的决议,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

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公司对募集资金总额做出的调整方案,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作出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运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相关监管要 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数量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0,000张(含本数)。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7,494,751张(含本数)。

(二)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947.51万元(含74,947.51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4,947.51万元(含74,947.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六、《关于修订〈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0,000,000张(含本数)。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7,494,751张(含本数)。

2、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947.51万元(含74,947.51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4,947.51万元(含74,947.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