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4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与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46元,共计募集资金79,104.6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36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1,737.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预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4,567.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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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NRA332006271013000809791账户期末余额为0.44元。
注2: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的净额1,533.38万元。
注3: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余额中不包含待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76800188001357880;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余额为2,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一个月,到期日2025年4月12日,利率1.00%-2.2%。(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4070078801400005973;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余额为1,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三个月,到期日2025年6月12日,利率0.85%-2.15%。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第一次变更:“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1)变更内容: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9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0,854.83万元,调整后资金将主要用于购买1艘化工品集装箱运输船舶及27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17,180.00万元拟变更为用于新增的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天津)100%股权募投项目。
(2)变更原因:由于前期集装箱运输船舶、化工品罐式集装箱等化工装备价格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考虑到恢复正常市场秩序后,相关装备价格可能下降,公司经审慎评估后,为避免相关风险,拟在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缩减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投资规模。同时,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积极挖掘更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做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17,180.00万元收购永泰运天津100%股权,以取得其优质的危化品仓储资源和发展用地。
2、第二次变更:“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1)变更内容: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3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同意将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的1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润”)100%股权和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一方面公司拟以5,000万元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另一方面对于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对绍兴长润增资,绍兴长润对其全资子公司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
2、同意将募投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永泰),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香港,实施内容由购买1艘化工品集装箱运输船舶及27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变更为购买50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
(2)变更原因:
1、由于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解决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对危化品仓储资源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问题,公司积极挖掘更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公司拟做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拟变更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规划逐步建成甲、乙、丙类危化品仓库及配套建筑物,丰富危化品仓储资源,增加危化品仓库库容,扩展延伸危化品仓储资源规模和用途。
2、香港永泰主营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及全方位的物流服务。随着香港永泰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化工品罐式集装箱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亟需追加购置化工品罐式集装箱以支持业务发展。经审慎考虑后,公司拟做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拓展并完善海外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的网络布局,进一步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增强海外客户粘性。
3、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新增:“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1)新增内容: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向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永泰运(湖北)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湖北)”,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作为“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同时,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密克”)调整为凯密克、永泰运(湖北)(凯密克持股100%),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宁波调整为宁波、宜昌,并同意由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凯密克增资,凯密克再对永泰运(湖北)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该事项重新进行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凯密克增资,其中,凯密克以2,000万元对永泰运(湖北)实缴出资,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实缴完成后,永泰运(湖北)注册资本2,000万元,凯密克持有永泰运(湖北)100%股权。
(2)新增原因:“物流运力提升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购置集装箱运输车辆、特殊用途专业运输车辆等物流运力,招聘并培训驾驶员、押运员、调度员队伍等,丰富运输业务种类,进一步提升公司运力与综合能力。公司自上市以来,结合危化品运力审批情况、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并于2024年4月由全资子公司凯密克成功中标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级硅烷气运输服务”。根据当地危化品运力属地审批监管政策及相关业务合同约定,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在宜昌设立永泰运(湖北),并采购相应运输车辆来具体实施该项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中部地区的道路运输服务能力与资源覆盖能力。同时,为了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永泰运(湖北)作为“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相应由宁波调整为宁波、宜昌,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由公司向凯密克增资,凯密克再对永泰运(湖北)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2,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本金部分)3,000.00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计14,00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已在董事会规定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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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尚在建设期,实际投入金额小于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2:产生利息收入形成
注3: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金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4: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支付的尾款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实现的效益无法具体测算。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属于信息化系统建设,将大幅度提高公司决策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提升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信息化系统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无法直接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主要为收购土地及厂房,并由此协同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环节的自有资源和外部资源,提升交易标的经营效益,无法单独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要为收购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并申请取得稀缺的危化品仓储经营资质,丰富公司危化品仓储资源,增加危化品仓库库容,无法单独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甲乙丙类仓库、电石仓库、复配包装车间及相关公共基础设施等。2024年9月,该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该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该项目试运营期间,由于近几年行业波动加大、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仓库出租率及存储收费单价和复配分装产能利用率及收费单价均低于预期。因此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046.1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的净额1,533.38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余额3,000.00万元和待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7.93%。除待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门的理财结算户。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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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金额为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金额,不包括2024年10月公司将“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18.92 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如包括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则已累计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6,657.43万元(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附件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2024年4月,2024年5月至2025年3月为T+3年前11个月,2024年5月至2025年3月累计实现净利润870.85万元,已超过了T+3年预计的685.91万元。
注2:“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原定建设期为1年,后延期至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在2024年10月之前实际均处于建设期;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为T+2年前6个月,累计实现净利润为-62.48万元,低于预计效益。
注3:“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原定建设期为2年,后延期至2024年10月结项,即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2024年10月,因此,2024年处于T+2年后10个月和T+3前2个月,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则为T+2年的后10个月和T+3年的前5个月,根据T+2年预测净利润812.38万元和T+3年预测净利润863.08万元平均计算,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预测净利润为1,036.60万元,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累计实现净利润857.10万元,累计实现比例为82.68%。
注4:2025年1-3月上述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4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琦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6月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3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4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6月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4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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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德功
联系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箱:IR@yongtaitrans.com
邮编:315151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必须在2025年6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8
2、投票简称:永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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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