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6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5-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一马”)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61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77%。其单独持股比例由5.56767%降至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温州一马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翔虹湾”)的一致行动人,两方合计持股比例由51.11%降至50.5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温州一马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温州一马出具的《股份变动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温州一马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1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77%。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温州一马合计持股比例由前次权益变动公告时的51.11%降至50.5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同时,温州一马持股比例从5.56767%降至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注1:温州一马为公司控股股东温州翔虹湾的一致行动人,其中合伙人陈丽英、苏尔在为公司实控人。

注2:温州一马与温州翔虹湾本次变动前合计持有公司23,567.4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1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温州一马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温州一马单独持有公司股份25,674,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767%,本次权益变动后,温州一马单独持有公司股份23,056,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不再为公司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温州一马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4、本次权益变动后,温州一马持有公司股份从25,674,550股减少至23,056,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5.56767%降至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温州一马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温州一马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变动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持有公司2,567.4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7%)的股东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一马”)计划在公司公告该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83.407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近日,公司收到温州一马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温州一马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1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77%。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温州一马合计持股比例由前次权益变动公告时的51.11%降至50.5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注1:温州一马为公司控股股东温州翔虹湾的一致行动人,其中合伙人陈丽英、苏尔在为公司实控人。

注2:温州一马与温州翔虹湾本次变动前合计持有公司23,567.4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11%。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楚天龙,证券代码:003040)连续两个交易日(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根据2025年5月9日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巨潮资讯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于2025年6月6日减持公司股份81.36万股。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数字人民币、稳定币关注度较高,近年来公司积极探索并推动数字货币桥落地场景、智能合约设计、跨境结算优化等项目,但面临新技术研发及商业应用不达预期的风险,部分项目或产品的应用场景、市场规模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存在商业应用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公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自公司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83.407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4、《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主体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楚天龙

股票代码:0030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南麂镇美龄宫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6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楚天龙公司股份的股票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楚天龙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楚天龙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25,674,550,占楚天龙公司股份总额的5.5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主动减持。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楚天龙公司股份合计2,617,800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楚天龙公司股份23,056,750股,占楚天龙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目标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温州一马持有的楚天龙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温州翔虹湾持有的楚天龙公司3,295万股股份被质押。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方式买卖楚天龙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苏晨

2025年6月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金源时代购物中 B区1508室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苏晨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