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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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5-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7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方秀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方东晖、温岭市大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方秀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方东晖、温岭市大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岭市大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大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任管理”或“大任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620,846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7,808,358股后的总股本比例12.19%);其中,方秀宝持有100,294,266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7,808,358股后的总股本比例9.29%);方东晖持有20,884,500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7,808,358股后的总股本比例1.93%);大任管理单独持有公司股份10,442,080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7,808,358股后的总股本比例0.97%)。大任管理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442,0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6%,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7,808,358股后的总股本比例0.97%),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方秀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方东晖、大任管理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温岭市大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方秀宝、方东晖、大任管理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实施2016年度及2019半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获得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10,442,0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6%,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7,808,358股后的总股本比例0.9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方秀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方东晖、大任管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方秀宝、方东晖、大任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2019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股份减持相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秀宝、方东晖、大任管理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要求,大任管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公司不存在破发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