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6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富国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6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本基金可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但在基金份额申请上市期间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1日

富国均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6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本基金的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1日

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5月21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17:00止。2025年6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可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份额150,718,889.7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435,172,892.35份的34.63%,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份额大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满足法定的二次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会议审议了《关于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50,718,889.79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二、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6月20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四、《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方案说明书》,自2025年6月23日起,变更后的《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五、备查文件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二次召开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二次召开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1日

公 证 书

(2025)沪东证经字第3869号

申清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2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委托代理人:邱舸航,女,1995年11月1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6月5日向本公证处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会议方式二次召开的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5年5月20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5年5月21日、5月22日分别发布了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系列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2025年1月20日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二次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傅匀和本处工作人员徐茂森于2025年6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2座26层,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对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的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特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郭彦雯的监督下,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计票人员邱舸航、张煜进行计票。截至2025年6月19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150,718,889.79份,占2025年1月20日权益登记日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435,172,892.35份的34.63%,达到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法定开会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50,718,889.79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对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的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