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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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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025-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代码:160723,场内简称:嘉实原油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较大损失。若本基金2025年6月24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自2025年3月18日起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如超过100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嘉实致信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致信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33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34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66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6月24日、6月2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