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主体(不含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869,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2%)。上述员工持股主体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先生控制,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达”)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为相关股东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员工持股主体基本信息如下:股东珠海普瑞达二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达二号”)持有公司股份64,235,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宇”)持有公司股份8,414,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宇”)持有公司股份1,127,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际宇”)持有公司股份20,879,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泽明”)持有公司股份7,1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明达”)持有公司股份21,2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明达”)持有公司股份5,75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际宇二号”)持有公司股份8,268,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高普”,与普瑞达二号、普宇、旭宇、际宇、惠泽明、普明达、凯明达、际宇二号合称“员工持股主体”)持有公司股份1,74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上述比例均按计划公告时总股本1,127,568,192股计算)。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员工持股主体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551,36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按计划公告时总股本1,127,568,192股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先生已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也不涉及控股股东普瑞达减持公司股票。
公司于近日收到员工持股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员工持股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2,551,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按当前公司总股本1,132,068,851股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先生、控股股东普瑞达未参与本次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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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股比例”按计划公告时总股本1,127,568,192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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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表格中比例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徐延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股权激励归属所获得,因其作为普瑞达和员工持股主体的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先生与普瑞达、普瑞达二号、普宇、旭宇、际宇、惠泽明、普明达、凯明达、际宇二号、泽高普为一致行动人;
2、上述“持股比例”按计划公告时总股本1,127,568,192股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注:1、以上表格中比例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2025年5月28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并上市流通,此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127,568,192股增加至1,132,068,851股,徐延铭先生持股数量增加至965,286股;
3、上述“原计划减持比例”按计划公告时总股本1,127,568,192股计算,“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按当前公司总股本1,132,068,851股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冠宇转债”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冠宇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冠宇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冠宇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冠宇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6月27日出具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411】号01),评级结果如下:
中证鹏元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冠宇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